美國公司更名是相當於改變公司結構的簡單形式。美國公司更名只是不再描述公司的業務,而不是組建壹個全新的公司或公司,可以選擇簡單。
“修改”這個名字。美國公司的名字是可以改的,但是公司更名後,沒有新的註冊證書,只有證明公司更名的更名文件。
2.公司名稱變更的三種主要類型
1)、公司(INC)
定義:是由州政府註冊組建的獨立法人。有兩種:C型公司和S型公司。
c-公司——根據收入繳納聯邦和州稅。利潤交給股東,股東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還要再交所得稅。雙重征稅是其最大的缺點。
s-Corporation——法律特征與C-Corporation相同,但不需要直接繳稅,只要申報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s公司
優勢
所有者僅對投入的股份負責。公司的存在不受任何所有者死亡或股份轉讓的影響。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法定公司享有存在的特征。作為壹個獨立的法人,有限合夥公司可以擁有財產,原告或被告。
缺點:記錄保存復雜,規定嚴格,重復納稅。
2)、有限責任公司(LLC)
定義:是獨立法人,介於合夥公司和法定公司之間,承擔法定公司的有限責任,個人或合夥公司的稅法。
有限責任公司
優點就像合夥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經營協議。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由壹名或多名成員組成。因為它是
壹個獨立的法人,有限合夥公司可以擁有財產,原告或被告。有限責任公司成員選舉的經理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其他法人。除非公司結構中另有說明,有限責任公司享有法定權利。
公司存在的特點。
缺點是是獨立法人,有限責任公司比普通合夥公司或個人公司需要更多的法律文件。
3)有限責任合夥公司(LLP)
定義:是獨立法人,可以保護所有普通合夥人。通常適合專業人士。類似於LLC的法律責任,但像合夥公司壹樣,不需要直接繳納公司稅。
有限責任公司(LLP)
優點:獨立法人,有限合夥人對投入的金額負責,不需要負。
其他職責。每個合夥人賺取的公司利潤可以直接申報個人所得稅。有限責任合夥協議不需要註明有效期限。作為壹個獨立的法人,有限合夥公司可以擁有財產,原告或被告。
缺點是是獨立法人,有限責任公司比普通合夥公司或個人公司需要更多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