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券商,因為券商是證監會和交易所的主要監管對象。沒有經紀人,他們就沒有食物。但是券商要賺錢,交易傭金賺不了多少,主要靠承銷證券。要知道,新股發行的傭金是很高的,壹個創業板就是幾千萬的傭金。券商為了賺取承銷費,都在想方設法包裝企業上市。
第二種是VC,也就是風險投資。大部分都有政府背景,甚至社保投資,當然也有壹部分是民營的,但是民營創投想抓壹個上市的也很難。他們抓壹個項目上市,就賺好幾倍。如此巨大的利潤迅速催生了各種所謂的“創投公司”,其實就是在購買原始股,最後包裝上市。這種風險投資公司會成為各級地方政府的政績舞臺,所以這個既得利益群體不容忽視。
第三是證監會本身,因為我們國家的融資結構很不平衡,大部分都是靠銀行貸款。銀行臃腫到把社會融資的重任都交給銀行,因為銀行要對儲戶負責,不敢貸款給小企業,只能貸款給大企業、國企和地方政府。所以造成了中小企業融資難,高利貸橫行。所以證監會有義務開展直接融資。最好的辦法是發行股票和垃圾債券,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客觀地說,創業板和中小板的高估值給了廣大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希望,壹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如果能建立壹個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本市場能給信用不高的中小企業壹個正確的估值,證監會也算是壹個很大的成就。所以證監會本身也是推動新股上市的主力。
股東可以與上述三類利益集團中的哪壹類競爭?妳說妳不會發?最好的辦法是不要買中小板。用腳投票是唯壹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