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總部設立集團公司發言人,由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擔任主任。在分公司(代表處)、地區子公司、上市公司、水電流域公司及相關直屬單位設立新聞發言人,壹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基本建立了覆蓋集團公司系統各層級、各地區的新聞發言人隊伍。
完善工作制度
先後制定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公共關系管理辦法(試行)》和《
標準化工作程序
公司系統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向集團公司總值班室報告,時限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事件詳情必須在報告後3小時內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以書面形式報告給集團公司總值班室。需要向地方政府和地方有關部門報告的重大突發事件,經集團公司批準後,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在上報集團公司之前,不得向社會媒體發布相關信息。集團公司接到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後,將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新聞宣傳工作組,制定相關新聞發布工作方案,明確新聞發言人、新聞發布主要內容、發布方式、發布對象等。,努力實現新聞發布工作的統壹領導。
拓寬分銷渠道
首先是在集團公司網站上發布新聞。公司網站是新聞媒體了解公司信息的重要窗口。通過公司網站,公司新聞信息可以快速便捷地傳遞給受眾。二是召開新聞發布會。根據工作需要,將舉行專題新聞發布會,由新聞發言人向聽眾發布消息,並接受記者提問。三是召開新聞發布會。壹般用於發布企業管理的重要信息,以便更正式、更權威、更有影響力地傳播信息。此外,我們還可以向社交媒體發送新聞稿,並接受媒體記者的采訪。
加強規範化管理
為了保證新聞發布的質量,正確引導新聞傳播效果,確保華電集團的品牌形象不受影響,必須加強新聞發布的規範化管理。比如,在重大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管理上,集團公司已經明確:壹是重大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由集團公司新聞宣傳工作組統壹管理,新聞發言人具體負責新聞發布工作。未經新聞宣傳工作組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發布重大突發事件相關信息,不得私自采訪。二是新聞發布要嚴格按照新聞宣傳工作組制定的方案進行,保證信息發布口徑的統壹。三是新聞發言人發布信息後,應在事後2小時內將發布的所有信息書面上報集團公司新聞宣傳工作組,並積極關註和收集媒體報道和社會影響,形成新聞發布效果分析評估報告並及時上報集團公司新聞宣傳工作組,及時組織後續新聞發布,確保重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統壹性、連續性和真實性。第四,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應盡可能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出現的媒體形象危機,避免媒體炒作和歪曲報道。經媒體公開報道並造成廣泛社會影響的,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與媒體溝通,讓媒體了解真相,引導其客觀公正地報道和評價事件,同時積極策劃報道正面新聞,避免對集團公司形象造成不利影響。五是各單位要認真嚴格執行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和新聞發布制度。對遲報、擅自發布信息、新聞宣傳工作不力,造成集團公司形象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視情節和後果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