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註冊需提供的材料和證件:1。企業名稱預先登記需要提交的文件、證件。(1)設立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2)設立單位的資格證明或者股東、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和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與指定委托有關的證明文件;(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2.申請企業法人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1)設立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二)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三)公司章程;(四)資本信用、驗資證明或者資本擔保;(五)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文件和身份證明;(六)住所和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七)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證件。3.申請商業登記時須提交的文件及證件。(1)報名申請;(二)經營資金數額證明;(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四)營業場所使用證明;(五)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申請登記的公司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必須經過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