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車損險的壹些相關理論知識後,車損險的賠償案例有哪些?現實生活中處理車損險賠償的規則有哪些?可能有很多人對這些知識不是很了解。接下來,我為妳收集了這些知識,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基本情況簡介
2011年7月6日,吳某在某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車投保了機動車損失險,保額58000元,保險期限壹年。2012年3月5日,正常駕駛保險車輛時,與許駕駛的車輛追尾相撞,造成兩車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許負事故全部責任,不負事故全部責任。吳某的車輛損失評估為26000元,吳某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公司以吳某對事故無責任,保險條款第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為由,拒絕賠償,吳某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二、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兩種不同意見。
1,保險公司按照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承擔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中被保險機動車壹方無事故責任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險公司
第三,個人分析
從保險的目的來看
投保機動車輛損失險的目的是保證在被保險車輛發生損失時,保險公司能夠對被保險車輛損失給予壹定的救濟,從而減少自己的損失。就“按責賠償”條款本身而言,保險人按照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的責任進行賠償,必然導致被保險人在駕駛人有過錯時可以獲得保險賠償,而駕駛人有過錯時被保險人卻不能獲得賠償的不公平現象,既不符合訂立保險合同的目的,也違反公平原則。
來自《保險法》和《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車損險的責任賠付條款屬於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經過雙方協商的條款。根據《保險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者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在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無責任的情況下,該條款免除了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義務,排除了被保險人獲得保險金的主要權利。這壹條款無效。
在法律原則方面,
保險法實行保險人先行賠付的原則。所謂先行賠付,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無論被保險車輛是否有責任,保險人都應當依法向被保險人先行賠付。《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在賠償金額內,行使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在賠償保險金時,可以扣除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的賠償金額。”
本案中,被保險人吳某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2.6萬元損失屬於保險賠償範圍。在保險公司提供的標準條款中,
@2019
汽車保險理賠經典案例分析
快速發展的車險目前占財產險總保費的70%,對我國財產保險業的發展影響巨大。汽車保險是中國最大的財產保險。每個車主肯定都有所了解。接下來給大家壹些車險理賠的經典案例,和大家壹起分析。
車險案例分析1:司機駕車撞死壹只藏獒索賠30萬。
維權時間:65438+2月。維權地點:鄞州區法院
維權理由:索賠30萬。
壹只藏獒駕車不慎撞死,狗主人向司機索賠30萬元。為什麽壹只只花了8萬元的狗,最終增值到30萬元?這個損失金額怎麽確定?昨天,鄞州區人民法院通報了這樣壹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狗的主人索賠30萬。
應該是去年4月下旬的某壹天開始的。老劉是壹輛重型拖拉機的司機。那天,他像往常壹樣開車去送貨。路過鄞州區壹小區門口準備轉彎時,壹只藏獒和老劉的車突然出現在他面前,向同壹個方向跑去。老劉躲避不及撞了上去,藏獒當場死亡。
“怎麽了!? "出事後,狗的主人老葉趕緊跑了。當時他忙著工作,沒有看他的狗。沒想到狗壹會兒就死了。後來交警部門認定,老劉對這起事故負主要責任,老葉對這起事故負次要責任。責任是明確的,但由於賠償金額的問題,雙方說法不壹。老葉說,6年前他花8萬元買了這條藏獒。那時候是壹只小狗,但是六年過去了,已經變成了壹只成年藏獒。價格不是8萬元可以衡量的。他估計這只成年藏獒現在應該值30萬元。
因雙方不協調,老葉將車主老劉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這30萬是怎麽算出來的?
庭審中,如何鑒定這只藏獒的價值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原告老葉認為其* * *損失30萬元。他這30萬是怎麽來的?老葉說,當時買小狗的時候,價格是8萬元,6年的飼養成本是654.38+0.2萬元,而成年藏獒會有相應的增值價格654.38+0萬元,加在壹起可以得到30萬元的經濟損失。
但被告的保險公司認為,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對藏獒的損失進行了定損。當時的定損價格只有654.38+0.5萬元,不應該按30萬元計算。
法院最終判決藏獒價格為8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老劉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存在粗心大意的行為。當提前發現他駕駛的車輛旁邊同方向奔跑的大狗藏獒時,他沒有采取避讓措施就右轉。其過錯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原告允許其所有的大型犬藏獒單獨外出,已違反《寧波市限制養犬條例》“烈性犬、大型犬必須拴養或者圈養”的規定,其過錯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應對本次事故承擔次要責任。
至於如何確定原告的損失,由於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藏獒已經不存在,也沒有專門的機構對藏獒進行鑒定或調查後評估其價值,所以只能參考市場來確定死亡藏獒的價值。根據法院對專門飼養藏獒的養殖場和個人的調查走訪,成年藏獒的價格並不壹定高於小藏獒。具體來說,壹只普通成年藏獒的價格,根據品種、血統、體型、毛色、頭門等情況,每只在7萬元左右。原告藏獒是2008年以8萬元的價格購買的。因原告無有效證據證明該藏獒為優良品種,結合原告購買的小藏獒價格和市場上普通成年藏獒價格,認定本次交通事故中藏獒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為8萬元。
壹審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的財產賠償限額內先行賠付人民幣4000元,強制保險之外的70%損失人民幣53200元,由被告老劉承擔。
車險案例分析2:車險損失和玻璃險有什麽區別?
對於車主來說,汽車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但是,除了方便,車主也有自己的煩惱,壹是停車難,二是停車後意外損壞和賠償的煩惱。這裏有壹些
前段時間,曹先生把車停在路邊。結果回來發現玻璃,玻璃導槽,亮條,上面的油漆都被什麽東西撬開了,於是向保險公司報案。但在定損時與保險公司存在歧義:保險公司認為玻璃損失只能單獨按照玻璃損壞險賠償,而曹先生認為不僅玻璃損壞,他的其他損失也應按照盜搶險或車損險賠償。
經核實得知,曹先生購買了強制保險、三通保險等多種車險,不計免賠險、車身劃痕險、單獨玻璃損壞險、車損險、盜搶險。他認為自己買了全款車險,沒有免賠額保險,損害事實清楚壹致,保險公司應該賠償他的玻璃等車的損害。但保險公司認為,只能單獨按照玻璃破碎險來對車進行賠償。
保險公司的理由如下:
1.這起事故顯然不適用於盜竊救援。保險合同規定,盜搶險的首要條件是全車被盜。本案中,被保險人的車輛本身並未被盜。
2.車損險不適用於本次事故,因為盜竊和扒竊不屬於合同規定的“保險事故”。
分析:
其實爭議的主要原因是曹先生對玻璃破碎險和車損險的理解不是很清楚。
其實玻璃險的全稱是玻璃破損險,是指因停車和使用造成的玻璃損壞。這種保險是專門為前後玻璃和車窗玻璃設計的,所以車燈或後視鏡的單獨損壞是免責的,保險公司不需要賠付。另外,如果玻璃損壞是車內物體造成的,也屬於免責範圍。車損險只保事故造成的玻璃損壞。
汽車保險案例分析3:
案例:2002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某科技公司為其所有車輛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盜搶險。保險期間為2002年6月10至6月19至2003年6月17,其中盜竊保險金額為40萬元。2003年2月5日晚,駕駛員王將車停放在某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汽車停車場,交由停車場保管。停車場把“取車卡”交給司機。第二天早上王去取車的時候發現車被偷了,停車場也有證據顯示車是在他的停車場被偷的。然後向公安機關報案。三個月後,公安機關證明未能破案。被保險人某科技公司根據車輛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某科技公司支付盜搶險保險金32萬元。同時,某科技公司還向保險公司出示了股權轉讓函,將車下32萬元股權轉讓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隨後向法院起訴,要求停車場賠償車底損失32萬元。停車場認為:1。保險公司無權向停車場索賠。2.因為停車場不收取車輛保管費,車輛保管合同是免費的,停車場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1。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有權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2.車主將車停在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停車場,停車場也出示了“提車證明”。雖然沒有保管費,但是按照停車場的規定,只有取車的時候才收取保管費,車輛保管合同是要交的。因停車場保管不當,某科技公司的車被盜,停車場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停車場沒有營業執照,責任應該由其起始單位的物業公司承擔。庭審中,法院委托評估機構對該車價值評估為38萬元。綜上,判決結果如下:1。物業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保險公司32萬元。2.某物業公司支付本案訴訟費。
分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
1.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後,是否有權向停車場索賠?2.先把車停在停車場,然後交費。車輛丟失後停車場是否應該賠付?1.本案中,保險公司依法取得了保險代位求償權,因此有權向有過錯的第三人請求賠償。我國《保險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保險公司在向被保險人支付32萬元保險賠償金後,依法取得了賠償金額內的代位求償權。因此,保險公司只能在保險標的下獲得價值32萬元的賠償。此外,《保險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保險人依照第壹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獲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根據該條規定,停車場應當對被保險車輛超過32萬元的部分進行賠償。因為投保人只是將價值32萬元的權益轉讓給保險公司,多余的權益仍歸投保人所有。
第二,車輛保管合同是有償合同。從上述案件的事實來看,雖然車輛被盜時停車場不收取車輛保管費,但車輛停車場的收費習慣是,車輛進入時不收費,離開時收取保管費。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壹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通過協議進行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本案中,車輛停車場的交易習慣是先停後收費,停車場出示了“提車證明”。停車場是收費停車場,是盈利的經營單位。所以根據合同法,車輛保管合同是有償的。實踐中,很多停車場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往往要求先停車再收費,車輛每月的停車費到月底才收費。車輛損壞或丟失時,停車場以不收保管費為由,不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其實這些停車場和本案的結果壹樣,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引起
首先提醒廣大車主,停車時壹定要索要車輛保管憑證,並妥善保管。現實生活中,車輛保管合同壹般是口頭的。車輛丟失後,只能通過保管費收據、車輛收據、停車證、停車卡等相關憑證證明:車輛保管合同是否成立並有效;車輛保管合同是否支付等。其次,發現車輛被盜後,應要求停車場出示被盜車輛的事實證明,或要求公安機關及時到被盜現場調查並出示證明。本案中,駕駛人王某發現車輛被盜後,及時要求停車場出示證明,以證明車輛被盜的事實。這份證明材料在車輛保管合同糾紛的審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停車場不願意提供類似的證明。此時應及時報案,要求公安機關到現場調查,記錄相關事實。最後,及時做好恢復的準備。車輛被盜後,應積極與車輛停放地協商賠償。協商不成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車輛保管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壹年,從受害人知道車輛被盜時起算。如果受害人在訴訟時效後仍未采取行動,將失去勝訴的機會,因此保險公司不能對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償權。《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因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除保險賠償金。”因此,積極向第三者索賠也是被保險人的義務。
汽車保險和理賠
發生交通事故車險如何理賠,理賠程序是怎樣的?哪些保險公司會賠,哪些會拒賠?接下來我就舉幾個車險理賠的經典案例跟大家分析壹下。下面包含三個案例,各種不同情況下的車險理賠,壹起來看看吧。
車輛保險索賠程序:
交通事故發生後第壹件事就是及時報案。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交通事故,還需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壹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被保險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另壹方面也可以詢問保險公司如何處理和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
車主申請保險理賠的基本流程是出示保險單據。給我看看妳的駕駛執照。給我看看妳的駕照。出示被保險人的身份證。給我看看保險單。填寫事故報告表。填寫事故的細節。詳細填寫報案人、司機、聯系電話。檢查車輛外觀並拍照以確定損壞情況。理賠員帶領車主檢查車輛外觀。根據車主填寫的報告內容拍照,查看損壞情況。理賠員提醒車主車上是否有貴重物品。送到維修站維修。理賠員下達任務單,確定維修項目和維修時間。店主簽了名。車主將車輛送到維修站進行維修。
其次,要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Car主要是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完成車輛查勘、攝影、定損等必要工作。結案前要向交管部門了解自己在事故中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損失了多少以及傷者的交通事故賠償費用,然後詢問保險公司哪些可以賠償哪些不可以賠償,把損失降到最低。同時,車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車,找修理廠修車的時候,
案例1:司機開車撞死壹只藏獒,索賠30萬。
維權時間:2014.12。維權地點:鄞州區法院。
維權理由:索賠30萬。
壹只藏獒駕車不慎撞死,狗主人向司機索賠30萬元。為什麽壹只只買了8萬元的狗最終增值到30萬元,這個損失應該怎麽定?昨天,鄞州區人民法院通報了這樣壹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進展壹:狗主人提出索賠30萬。
事情要從去年4月下旬的壹天說起。老劉是壹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的司機。那天,他像往常壹樣開車去送貨。途經鄞州區某村村口準備轉彎時,壹條藏獒和老劉的車突然出現在他面前,向同壹個方向跑來。老劉沒能躲開,撞了上去,藏獒當場死亡。
怎麽回事!?出事後,狗的主人老葉立刻跑了過來。當時他忙著工作,沒有看他的狗。沒想到,狗不壹會兒就死了。
後來經交警部門認定,老劉對這起事故負主要責任,老葉對這起事故負次要責任。責任劃得很清楚,但雙方因為賠償金額產生分歧。老葉說,這條藏獒是6年前自己花8萬元買的。當時是小狗,但是養了六年的小狗已經成了成年藏獒,價格無法用八萬元來衡量。他估計這只成年藏獒現在應該值30萬元。
因雙方無法協調,老葉將車主老劉及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進展二:這30萬是怎麽算出來的?
庭審中,如何鑒定這只藏獒的價值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原告老葉認為自己損失了30萬元。他這30萬是怎麽來的?老葉說,當時買幼犬,價格是8萬元,6年的飼養成本是654.38+0.2萬元,而成年藏獒會有相應的增值,這部分增值價格是654.38+0萬元,三者相加得到30萬元的經濟損失。
但被告的保險公司認為,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對藏獒的損失進行了定損。當時的定損價格只有15000元,不應該以30萬元計算。
進展三:法院最終確定藏獒價格為8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老劉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時粗心大意,在右轉彎時,即使已發現與其駕駛的車輛旁邊同方向行駛的大型犬藏獒,也未采取避讓措施,其過錯行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原告讓其所有的大型犬藏獒單獨外出,已經違反了《寧波市限制養犬條例》中烈性犬和大型犬必須拴養或者圈養的規定。其過錯行為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應對本次事故承擔次要責任。
索賠結果:壹審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的財產賠償限額內先行賠付4000元,強制保險以外的76000元損失的70%由被告老劉承擔。
案例2:索賠不到壹小時就結案了。
2065438年3月20日15: 25,某保險公司接客戶報案稱,壹輛粵Y牌照的車輛在佛山南海凱旋名門被冰雹擊中,車輛受損。現在要求在修理廠損壞。接報20分鐘後,保險查勘人員到達修理廠,立即對定損車輛進行查勘,最終核定損失金額4000元。本著準確、快速、便捷理賠的宗旨,16: 22結案,賠付客戶。也就是說,從報案到定損,再到結案賠付,整個過程只需要壹個小時。
除了加快現場理賠速度,很多公司都實現了半小時內賠付。這主要是因為隨著理賠技術的進步,各家保險公司理賠方式多樣化,保險公司開始使用APP、微信等方式進行理賠,理賠速度加快,對車主更方便。
案例三:司機未年檢。
劉女士開富康車已經五年了。2006年的壹天,她因為正常行駛時避讓路人,撞到了橋頭的石欄桿上。車上的人沒有受重傷,但車輛嚴重受損。汽車在保險公司投保車損險、盜搶險、三險和四險,無免賠額。但向保險公司報案後,被保險公司拒絕。
不賠理由:保險公司給出的理由是:因為劉女士沒有年審。保險條款已經寫明,如果司機沒有年檢或者沒有駕駛證,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因為妳沒有年審,沒有駕照,無法證明妳有駕駛資格,國家根本不允許妳開車上路。這種不合格,保險公司自然不會賠付。
我提醒:認真點,別怕麻煩,到時候去年審。否則罰款小,拒簽大。現在大部分駕照都不需要年檢,而是要六年換壹次,知道換的時間就更重要了。
擴展知識:
1.車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車輛索賠有時間限制。《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核實;情況復雜的,應在30天內批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險人應當將核實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於被保險人,應當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2.車險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汽車保險索賠取決於妳的事故類型。
單方事故,修車發票,被保險人的行駛證,身份證,銀行卡根據各個保險公司的規定是不壹樣的。有些保險公司單方面損失較大的案件需要交警的證明。
雙方事故:雙方事故需要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修理發票以及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
涉及第三方財產理賠的事故:除上述車輛理賠材料外,還須有第三方財產損失明細及相關部門的證明。
3.車險理賠壹定要報警嗎?
a、單方意外不需要報警,只需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報案,即可以索賠。
b、雙方都需要報警才能索賠。保險公司應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的責任歸屬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