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方式有:寫舉報信、打舉報電話。
書信舉報又稱書信舉報,是舉報人撰寫書面舉報材料,郵寄給有關部門的壹種方式。這是目前群眾舉報最常用的測試。壹封寫得好的舉報信,可以為檢察機關的偵查提供許多便利條件,使偵查工作順利進行。
電話報告是壹種簡單快捷的報告方式,適用於報告緊急情況。
根據企業性質分別向公安機關或檢驗所報案:私營企業、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壹般由公安機關管轄;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公司任命的官員由檢察院管轄。
擴展數據:
檢舉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內容,壹般由頭、體、尾三部分組成。詳情如下:
(1)標題。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應當先註明受理舉報的紀檢監察部門名稱,被舉報人的姓名、性別、職務、級別、政治面貌,被舉報人所屬單位的名稱和親屬關系,被舉報問題的性質。
(2)正文。
這部分是檢舉信的重點。要求舉報人盡可能向紀檢監察機關告知被舉報人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況和證據。比如違法違紀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相關單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單位和聯系電話,相關書證等。舉報經濟問題的,要詳細註明違法違紀金額、涉案賬號、銀行等。應根據問題的類型和性質逐壹描述報告的問題。
(3)尾巴。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的相關規定,我們提倡在報告上署名,檢舉人盡量實名署名。同時也要註明撰寫時間、承辦檢察官的單位、住址、郵編、電話,以便受理部門聯系。此外,還應註明同壹問題是否已向其他部門舉報以及舉報後的調查處理情況,對本次舉報有什麽具體要求。
電話舉報應註意以下問題。
(1),提前做好準備。首先,根據舉報的性質和各個機關受理案件的範圍,明確應該向哪個機關舉報。如果舉報人不知道電話號碼,可以向當地電話局“114”咨詢臺咨詢,避免打錯電話。其次,要認真思考報告的主要內容,做到心中有數,避免打電話時敘述不清,遺漏重要信息。
(2)、講話要簡潔。舉報人接通電話後,先問對方是不是妳要打電話的機關,在確認沒有打錯或越線後,再告訴妳的單位和姓名。當然,舉報人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不公開姓名和單位。然後說說報案人工作單位的職務和姓名,把案情描述得簡單明了,又要突出重點,把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說清楚,便於案件的查處。為了匯報中心值班人員的記錄,可以慢慢說。當妳說完之後,不要急著掛電話,而是要問對方是否聽清楚了,還有什麽要補充的。為了方便聯系或者反饋查處情況,舉報人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留下聯系電話。
(3)註意保密。電話舉報雖然方便快捷,但也容易被攻陷。舉報人不要在公共場所或者人多的地方打電話。要註意周圍是否有他人,說話的聲音是否會被無關人員聽到,避免將舉報內容泄露給無關人員或舉報人,影響案件的查處。
參考資料:
舉報-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