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格取得如下
1,成立時的原始收購。即以公司成立為基礎對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以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體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成立後的原始收購。即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取得股東資格。
主要功能
股東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分享利潤、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促進經濟發展的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整體效率。
擴展數據
所有權結構有三種類型:
壹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壹般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
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無大股東,所有權和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壹股東持股比例在10%以下;
第三,公司有比較大的控股股東和其他主要股東,持股比例在10%-50%之間。
理論上可以根據企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收益索取權的分配和匹配方式對股權結構進行分類。從這個角度來看,股權結構可以分為非競爭性控制和競爭性控制兩種。
在競爭性控制權的情況下,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互匹配,股東能夠也願意有效控制董事會和經理層;在非競爭性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被鎖定,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會被削弱。
百度百科-所有權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