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委托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重組、並購和項目融資;財務顧問;股權投資基金的委托管理;國內貿易;投資工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類項目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擔任公司股東會、股東、總經理、副總經理的法律顧問,為公司重大決策事項提供咨詢和法律意見;
2、負責建立公司的各項法律規範,負責公司規章制度的研究和制定,並不斷改進和完善。確保公司經營管理依法進行,確保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損害,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
3.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發現的問題,有權向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
4.出席公司股東大會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組織和參加的會議,並就相關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和發表法律意見;
5.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參與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和簽訂,監督各類合同的履行,負責公司合同檔案的管理;
6、制定和修訂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
7.為公司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供法律咨詢,為公司員工提供法律培訓,為公司經營管理提供相關法律函件。
壹般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委托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重組、並購和項目融資;財務顧問;股權投資基金的委托管理;國內貿易;投資工業。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什麽是資產管理公司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資產管理公司可分為兩類:壹類是未經金融機構許可,開展正常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另壹種是專門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持有銀監會頒發的金融機構牌照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壹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通過設立資產管理業務部門或設立資產管理子公司開展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他們屬於第壹類資產管理業務。基於這種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分散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中。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和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是國際通行做法。
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並對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國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年4月,其他三家公司分別成立於1999+00年6月。從2007年開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始商業運作,不僅限於收購上述銀行的不良資產。
2010,“國鑫資產管理公司”已經國務院正式批準。同時,隨著國務院即將批準原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尹姬資產管理公司也在此時應運而生。2010深化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