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業從事食品生產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等現做現賣的不在此列。
三,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按照《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2010》第84條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