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認定四川省著名商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申請人的住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
(二)申請人為註冊商標所有人或者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使用並授權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三)該商標自核準註冊之日起連續使用3年以上且商標權屬無爭議;
(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行業同類同檔商品中質量優良、穩定,售後服務優良,具有較高市場聲譽;
(五)近3年使用該商標商品的銷售額、納稅額、利潤、市場占有率等經濟指標在行業同類同檔商品中領先;
(六)申請人有嚴格的商標使用、管理制度和保護措施;
(七)申請人近3年無故意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註:省著名商標復審,參照上述規定和資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