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農民只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但當時的服裝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無襯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樣式區別不大。
2、在飲食上,有限制和經濟實力兩種區別。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鵝屬於限制方面;而因為野味氣味大,當時的儲藏技術的落後,令得從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可與黃金等值,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
3、在居住方面,中世紀貴族為土地貴族,他們依附土地而生,在莊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但主人不會長住;另壹處則為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權,壹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難攻之地,壹防衛性為主且代表權勢,不追求舒適,內部潮濕、陰暗;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4、婚姻家庭
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系。壹樁婚姻可結成聯盟,化解矛盾。所以貴族長子更多考慮政治方面的因素,而無繼承權的次子則考慮經濟利益,所以當時追求寡婦就成為了壹種習俗。
因為中世紀無自由戀愛,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雖然那個時候的婦女地位較低,但是貴婦人卻是例外。她們都具有雙重角色,壹方面而言是賢妻良母,擔負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責任;另壹方面又是羅曼蒂克的典型,成為騎士所追逐的對象和崇拜理想;她們所代表的是純潔、高貴和愛情的理想。
當時的貴族家庭是壹個意義上擴大的家庭,包括仆人、傭人和依附者,即窮親戚、寄養者和騎士等,如果壹個人可以住入貴族家中滿壹年零壹天,就可成為此家庭中正式成員,因而貴族城堡中事物繁多。當時的家庭是以父權制為中心,但當時的寄養制,使得子女和親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各個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貴族只與貴族聯系,生活習俗固定、聯系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擴展資料
莊園是西歐封建制度在經濟上的表現形式。貴族的采邑領地可能是壹個莊園,也可能是十幾個、幾十個。壹個莊園包括壹個或幾個村莊。莊園的耕地分兩類,壹類是貴族直領地(自營地),壹類是農奴份地。
在 11 世紀,采邑的多數居民是農奴.他們被束縛在土地上,未經領主許可不得離開采邑.其實當村外的世界還非常陌生、充滿危險並且到處都是同樣的采邑時,打算離開的人是很少的。因為采邑的村莊提供更多的安全、更多的家族聯系,並且使人們能更方便地找到鐵匠和神甫。
村民們輪流到領主的地裏去勞動,向領主交上壹部分他們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此外,還有人頭稅、年貢、磨坊使用費等。
按耕作制度,耕地分三部分:春耕地,秋耕地,休耕地,年年輪換,此為三圃制.每個農奴在每種地上都有壹塊,壹般是長長的壹條。
耕作時需 4 ~ 8 頭牛牽引沈重的耕犁,故需相互合作;由於每家都是狹窄的長條地,種什麽和什麽時候種,也需要相互協調,因此農村公社在莊園內也往往存在.莊園內還有森林、牧場、水源,由農民***同使用。
至於領主這方面,他不能剝奪農民的財產,也不準把農民趕出他的份地,這是壹條公認的封建法律。
與西歐封建莊園不同,中國封建莊園是地主式經濟,而不是領主式經濟;中國地主的土地所有權與政治統治權相分離,沒有西歐領主在莊園內的行政、司法等特權;中國莊園多搞代役租;佃戶、客戶也沒有西歐那樣強的人身依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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