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企業(壹)《公司法》第2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二)《公司法》第7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三)《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四)《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條規定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註冊的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是對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的壹般規定,不同的部門對不同的企業可能會有壹些特別的規定,但都必須遵守《公司法》對企業最低註冊資本的壹般規定,壹些行業的企業如果相應的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設立沒有制定特別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的話,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規定。基金型企業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集團企業(壹)國家規定母公司5000萬元,母子合並1億元可掛“集團”(五個以上的子公司);(二)浙江省將此放寬到母公司3000萬元,母子合並5000萬元可持有“集團”;(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十項企業準入改革舉措》鼓勵設立投資公司,其最低註冊資本可放寬到1000萬元,註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新設公司允許先使用“集團”名稱,待條件符合後再核發集團登記證。“五個壹批”及擁有浙江省著名商標的工業企業組建的企業集團,其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可放寬到3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並註冊資本總額可放寬到5000萬元,鼓勵文化、教育、旅遊、農業開發企業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其核心企業最低註冊資本可放寬到1000萬元,母子公司合並註冊資本總額可放寬到3000萬元。公司取冠“浙江”省名的,註冊資本可放寬到500萬元,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註冊資本可放寬到300萬元。高科技、文化、旅遊、體育、種養業、中介服務公司,可放寬到200萬元。證券類公司(壹)《證券法》第121條規定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億元,經紀類證券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千萬元;(二)證監會《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第5號令規定證券公司設立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的子公司實收資本必須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設立從事證券承銷、上市推薦、財務顧問等業務的投資銀行類子公司實收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三)《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第六條規定,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符合《證券法》關於綜合類證券公司註冊資本的規定;(四)《證券法》對證券交易所的最低註冊資本未作規定,即使《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對此也未作出規定;(五)《證券法》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自有資金不少於2億元,但未對最低註冊資本作出規定,《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對此作出了補充規定,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註冊資本不低於壹億元人民幣;(六)《證券法》對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未作出規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11月30日國務院批準1997年12月25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第6條規定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註冊資本;(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10條規定封閉式基金的存續時間不得少於5年,最低募集數額不得少於2億元,要求基金的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開放性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對開放性基金的規定同封閉性基金;基金托管人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八)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12號令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實收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在任何時候都維持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社保基金托管人應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人民幣綜合上面所說的,註冊資本是成立公司的第壹步,只有合法的擁有營業執照才能讓壹個公司更好的運營,所以,在註冊的時候壹定要多咨詢壹下,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後面的事情,而且在註冊資本進行認繳之後就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繳納完。
法律客觀:[導讀]改革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放寬市場主體準入將是工商登記的改革方向。國務院放寬公司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最低3萬限制多種類型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將逐步取消。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等限制,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經營場所登記由地方政府規定。此外,原國家工商局局長周伯華表示,今後企業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再到有關部門去審批。多位業內人士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表示,最新出臺的政策對企業而言是壹項重大利好,但同時多位企業主擔心這壹政策會產生“皮包公司”等負面效應,還應加強監管。3萬下限即將取消上周末,國務院常務會議釋放出利好消息。未來各類註冊資本登記將會進壹步放寬,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其實,作為壹個投資企業的人,肯定要有壹定的資金,不可能壹點兒都沒有。”河南省壹位地方工商局局長昨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果投資做企業的話,肯定會有壹部分啟動資金,所以真正放寬註冊資本實際上對規模較大的私企來講並沒有太大作用,不過對於中小型創業者而言卻是利好。除上述限制外,國務院今後還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同時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經濟學者馬光遠對此評價稱,這是壹項重大改革,特別是資本制度從法定資本轉向授權資本,取消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最低出資限額,真正降低了中國人的創業成本。前述地方工商局局長表示,“按照此前的相關規定,對於企業的註冊資金要與實際經營能力相適應,但隨後國家出臺的若幹相關法律文件都沒有提起註冊資金的規模問題,實際上這壹事項也在逐步淡化。”今後,國務院還要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壹位長期從事基層工商工作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最低註冊資本限額的取消是壹項利好,但由於對房地產等行業還有壹些特殊的資金註冊要求,這些特殊行業的門檻是不是也應該壹並取消。小額註冊資本腰桿直了那麽,“3萬元小企業”的生產困境是否會繼續上演?上述地方工商局局長承認,之前確實出現過類似情況,在從事商業活動中,由於註冊資金小,小型企業根本不受重視,在經營中無法得到更好的機會,很大程度上面臨生存難題。據了解,小微企業之所以會面臨生存問題,首先是因為競爭激烈的市場中,高註冊資本的企業會受到各種“青睞”,尤其是在房地產、金融等領域,小註冊資本的企業根本無法參與競爭。此外,小額的註冊資本這壹低門檻也讓許多缺少資金的投資者盲目樂觀,在草率開辦公司後卻又因為不具備競爭優勢而難以生存。“現在人們把註冊資本當做實力雄厚的標準,再就是以註冊資本當做壹個資質,壹些註冊資本小的企業甚至給人的感覺還不如個體工商戶,缺乏信任感。”上述長期從事基層工商工作的人士認為。這壹限制的取消,對企業而言肯定是利好。壹位私營企業副總王磊面對記者采訪時坦言,“國家降低了創業門檻肯定是好事,大學畢業生多了點出路。但是另壹面,市場上的皮包公司數量,相應也會增加。所以個人覺得,壹方面需要市場的淘汰機制,另壹方面需要健全的法律保障體系”。“就像壹塊地,施了肥,得意的不僅有種植的作物,還有雜草。市場淘汰和法律法規就是除草劑。”王磊稱。對於企業的憂慮,國務院也正在著手開展工作,在降低註冊資本門檻的同時,國務院將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壹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先照後證”解決註冊難題毫無疑問,今後改革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放寬市場主體準入將是工商登記的改革方向。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近日就公開表示,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必須在“寬進”的同時,依法“嚴管”。寬進和嚴管是兩個輪子,只有兩個輪子都做圓了,車才能跑起來。據了解,在現行制度下,工商登記先要到主要部門取得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這就是“先證後照”。在等待許可過程中,因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創業者往往難以開展招工、洽談、簽約、貸款等企業前期籌備工作。江西省都昌縣艾菲爾貝類工藝廠經理曹誌堅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就對自己過去註冊工商登記的遭遇大吐苦水。他表示,私營企業在辦理登記註冊時,很大程度上要受到限制,沒法順利辦理相應的企業登記。早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原國家工商局局長周伯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工商部門今後要進壹步放寬創業的門檻,采取寬進嚴管的辦法,也就是說今後進入到市場來創業,環境非常寬松。周伯華稱,今後企業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如果涉及到經營審批的,再到有關部門去審批。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改革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抓緊依照法定程序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今後國家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王磊認為,以企業的角度來看,各行業的公司多了之後競爭加劇,有利市場化和企業良性發展。但感覺上力度有待加強,因為存在灰色收入和支出及偷逃稅款等問題的企業被發現時,很少有因為“報表”出問題而被曝光的。(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