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行業亂象的幾種主要情況:
第壹:無中生有,誘導客戶註冊商標。有壹些不誠信的代理機構企圖用這種方式來創造業績,整天給客戶打電話,說商標法條款要求企業所用商標必須註冊,否則工商局會罰妳款,扣妳執照等等。其實這些都是謊言,商標法中除了香煙和藥品是強制註冊外,其他類別並沒要求必須註冊商標。企業註冊商標是為了享有商標專用權,也是為了企業長遠發展和品牌塑造,但絕無強制註冊壹說。
第二:故意拖延商標申報時間這類代理機構往往是用低價吸引客戶,並承諾多種服務保證,但壹般都要求全款支付,而壹旦在收取費用之後,代理機構要麽就是拖著不做,或者幹脆直接消失。《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碰上這種代理機構很可能會出現拖延而導致商標被搶註的情況。
第三:巧立名目隨意收取費用代理機構多次胡亂收費,如在給客戶《受理通知書》和《商標註冊證》時索要手續費或者工本費、證書費,多次重復繳費。而事實上的費用只有交給商標局的基本代理費用和代理機構的服務費。商標註冊過程中,商標局只收取300元,代理機構壹般收取500-1000元,而麥知網只收取200元服務費。?
第四:渾水摸魚,騙取企業商標續展費用。壹些代理機構在未到續展時欺騙企業拿錢續展,我們知道商標有效期是十年,續展的話,在商標到期12個月內申請或者到期後6個月內申請都是可以的,而有些代理機構則渾水摸魚,煞有介事的告知企業商標到期了需要馬上續展,否則晚了要罰款幾千元雲雲,而很多企業則忽視了此類問題,往往就稀裏糊塗的交了錢。
第五:文書造假隱瞞實情工商局查處的受理通知書造假案件早已不是個案。從受理通知書到商標證書,再到駁回通知書,各種證書的“山寨版”應有盡有,有些代理機構在利益的驅使下,不顧觸犯法律的危險偽造國家公文,向申請者隱瞞實情。?
第六:威脅恫嚇消費者。非法的代理機構先從網絡、報紙等渠道,搜集或者購買壹些企業老板的電話,通過電話找到老板後,冒充政府所屬的商標普查中心,或者冒充國家商標註冊局監控中心人員,如果不註冊商標政府將對妳企業作出處罰,繳納壹定的費用之後方可解除懲罰,而壹些企業家由於不了解事情真實情況,就莫名其妙的“花錢買平安”,其實這些都是非法代理機構的幌子,要知道商標是有專有權的,是受到法律合法保護的,只要註冊成功,並擁有其所有權,是不能受到非法的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