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請公司變更登記(2)股東會關於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的決議(3)變更後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4)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5)股東會關於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程序較為復雜)(6)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7)公司新增股東的, (八)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簽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上一篇:公司法中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有哪些?下一篇:公司轉讓後無債務聲明怎麽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