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務中,集團公司的母公司比子公司具有更強的貸款融資能力和更低的貸款成本。當子公司有資金需求(在建工程)時,母公司整體負責向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母公司將資金提供給集團內子公司滿足其資金需求(在建工程),子公司等額支付母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從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來看,母公司承擔借款成本,但母公司賬面上沒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因此借款利息不能資本化。子公司具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子公司等額支付母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從合並財務報表的角度來看,母公司承擔借款成本,子公司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記賬。基於合並報表的實體理論,它們是同壹個合並主體,所以借款費用要增加符合要求的資產,減少利息支出。
?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煙臺銀行”),前身為煙臺市合作銀行,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國發(1995)25號)精神,在原1995城市信用社和煙臺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增加金融和地方法人投資。
成立時註冊資本為12789萬元。經過連續增資擴股,總股本為26.5億元,其中南山集團為境內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為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