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間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在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上,省內駐點人員每周往返常駐地壹次,省外駐點人員每月往返常駐地壹次。
2、市內交通補助費,駐點期間市內交通補助按原單位管理規定執行,往返常駐地時按照每人每天80元包幹使用。
3、夥食補助費,原則上非常駐地項目駐點夥食補助費按實際駐點工作日天數計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