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之前簽發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期限為14年,維持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任何費用。自2015年5月13日起,專利期限自第16章國家外觀設計申請和指定美國國際外觀設計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授權之日起修改為15年,並且不需要任何費用來維持現有的外觀設計專利。如果在審查時確定申請人有權根據法律獲得外觀設計專利,則將向申請人或申請人的律師或代理人發送補貼通知,要求支付發行費。外觀設計專利的圖紙符合與其他圖紙相同的規則,但不允許使用參考文字,圖紙應清楚地描繪外觀,因為附圖定義了專利保護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