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研發與申請專利,都是並行的,而非先後進行。項目結題總結之時,也就是專利布局總結之日。
2、即便是產品研發的技術方案出爐後,且產品具備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就能申請專利。對壹些重要的產品研發項目,有時候,甚至會在方案成熟之前,即遞交專利申請,等到方案成熟之後,再優先權遞交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