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在S&中;P500企業中,IT公司的研發支出最大,占總支出的28%。研究員選取了60家公司,分析了他們從2001到2010的數據,最後得出結論:
*研發支出和收入之間有明確的關系;
通過比較研發支出和銷售增長的趨勢,研究人員發現,如果壹家公司開發創新產品,並有市場需求,其收入必然會增加,R&D將促進創新,創新可能會刺激市場需求。
*研發支出對毛利率也有顯著影響;
如果壹個公司的R&D強度增加,其原材料和勞動力成本可能會被削減,這無疑會提高其產品的毛利率。對於那些已經具有創新優勢的公司來說,他們還可以在產品和服務質量方面提供更多的差異化優勢,從而提高售價。最終,這也將提高公司的毛利率。
*研發支出與科技創新負相關;
對比R&D強度、收入和非流動性資產之間的關系,研究人員發現,當公司增加研發支出以開發新技術時,他們會將其註冊為專利,這些專利將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由於R&D投資的增加,他們將使用無限的資產而不是實際的創新來與競爭對手競爭,而這些無形資產不僅對創新沒有實際作用,也不會增加公司的收入。
研究人員通過測試蘋果、戴爾、IBM、惠普、英特爾和微軟等六家公司的研究模型,也支持了這壹結論。也就是說,如果壹家公司在專利或無限資產上花費過多,企圖打壓競爭對手或避免法律糾紛,往往得不償失。
另壹組研究從《商業周刊》評選的2014年全球100家信息技術公司中選取了40家公司進行研究。最後,他們還發現了有趣的結果:
壹般來說,公司投入研發滿四年才會產生收入;與R&D投資低的公司相比,R&D成本較高的公司收入更多;R&D強度高的公司市盈率相對穩定,且顯著高於R&D強度低的公司。也就是說,對於在R&D有大量投資的公司,投資者往往會給它們很高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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