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妳作為技術入股的10%經各股東明確約定並經工商登記的,合法有效,妳有權根據該股權比例主張股東權利,包括資產收益權等;
再次,關於妳的問題:
1、壹年的盈利已經按照我的股份結算給我。請問我有權主張技術股賠償嗎
另壹方股東若不存在出資不到位、侵害小股東利益等情形的,而且,公司盈利實際上也按照妳的股份進行分配,妳是沒有權利要求賠償,但妳可以依據妳的股權比例要求分配公司資產,即要求分配相當於公司全部資產20%的財產或資金。
賠償與主張清算分配不壹樣,前者是過錯或違約賠償,後者則只是股東權利的合法實現。
2、我把技術股作為資金退出嗎?如果可以,是以什麽為計算標準退出資金?
公司清算時,分配對象為公司全部財產,若公司有可分配財產、資金,則妳可以要求按照股權比例(20%,包括技術股)進行分配。當然,妳另外10%的現金出資亦應當實際出資到位。
最後,大股東決定解散公司,但不能侵害小股東利益,在解散公司前,妳可以要求召開股東會,就公司解散、資產核查、清算、分配等進行表決,簽署股東會決議。在實際操作中,建議上述股東會決議壹式數份,因為到稅務、工商等部門辦理註銷事宜時有多處需提交該決議。
公司解散的具體程序為:
公司法規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後,均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解散清算原則上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而且,新生效的公司法司法解釋將提出強制清算申請的主體擴大到了公司股東,單獨持有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權10%的股東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
也就是說,如果大股東拒絕清算、拒絕分配財產,則妳可要求法院強制清算。
公司清算程序:
1、公司權力機構決議
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後應及時召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
2、清算組的成立和備案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天內公司即應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也可選任註冊會計師、註冊律師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作為清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自清算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須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所在的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清算公告和債權登記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核定債權後,應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4、清算財產
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公司清算期間的財產包括:1、清算開始時公司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2、清算開始後至清算終結前公司所取得的財產;3、應當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公司內屬於他人的財產,由該財產權利人通過清算組收回;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由債權人以提保財產為限優先受償,未受償部分視同非擔保債權。擔保物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於清算財產。
5、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如果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否則應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職工工資;
(2)社會保險費用;
(3)法定補償金;
(4)稅款;
(5)企業債務;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6)清算財產清償後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6、清算報告
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經確認後,視為已解除清算組的責任。但清算組有違法行為的,不在此限。
7、註銷登記
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註銷登記後,清算組應當公告企業終止。
申請公司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明。
●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股東會通過的關於公司解散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