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論文撰寫的要求如下:
醫學學位論文撰寫過程的基本要求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
1、科學性。
壹篇醫學論文的首要條件是必須有科學性。所謂科學性是指論文所介紹的方法、論點,是否用科學方法來證實,是否經得起實踐的考驗。
這就要求:進行科研設計時即有周密的考慮,排除壹切對結果可能幹擾的不利因素;要設立必要的對照組,甚至雙盲對照研究;對實驗和觀察的數據,要進行統計學處理;無論理論研究和實驗研究,對其結果的分析要從實際資料出發,得出恰當的結論,切忌空談設想和抽象推理。
2、先進性(創造性)。
論文的先進性,實際上是指這篇論文是否達到壹定的科學水平,壹篇論文盡管具備了科學性,但不壹定是先進的,因為這個工作可能在數年前甚至十幾年前已被別人證實過了,所以醫學論文的`先進性。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衡量,壹是理論水平,如原理探討,療效機制等是否有新的突破;二是實踐水平,如診斷水平或治療效果是否高於壹般水平及技術操作是否特別先進。但不論是實踐水平或是理論水平的衡量,均應與同類成果當時的現有的水平相比較,如與國外的、國內的、本地的同類課題水平比較才能給予評價。
3、實用性(應用性)。
壹是與臨床聯系的課題,二是可重復性。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但是,應該註意的是,各國對實用新型要求的創造性比對發明的要求低,有些國家甚至不要求實用新型具有創造性。此外,實用新型的保護期比較短,審查程序也較為簡單。
發明創造應該是利用利用自然規律獲得技術方案,判斷依據不壹定是公認的自然規律。在判斷發明創造是否違背自然規律時,不限於人類已知的自然規律,同時也包括人類在探索自然過程中所積累的經驗或認識,專利法也並不要求申請人充分清楚這些經驗或者認識中所因果關系或科學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