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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要求是什麽?

總體要求: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和本標準的要求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實施並保持該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企業應當:a)確定所涉及的知識產權類型及其在企業中的作用;b)確保知識產權的創造、應用、保護和管理的有效運作和控制;c)進行檢查、分析和評價,以確保持續改進。

文件要求:總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a)知識產權管理的方針和目標;b)知識產權管理內部控制制度;c)知識產權管理記錄。

內部控制制度企業應當結合自身需要,建立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相適應的知識產權運用、維護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員工發明創造獎勵制度等內部控制制度,並及時修訂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對企業涉及的知識產權進行有效管理。企業應當跟蹤和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制度控制的有效性。

備案企業應建立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各種活動記錄並形成檔案,為評價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提供客觀依據。

規劃:界定知識產權的企業應建立工作成果管理制度,明確知識產權歸屬,擬定引進和實施他人知識產權的規劃。

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企業應收集和運用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文件。

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企業應根據其內部職能部門和管理層次的劃分,制定知識產權管理目標,並形成實現目標的計劃和相應的文件。該目標應服務於企業發展的總體目標,並設定可衡量的參數。企業應制定、實施並保持壹個或多個旨在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方案,方案應包括:a)規定企業內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和層次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職責;b)實現目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機構和職責:事業單位和企業要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人員,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是知識產權管理的第壹責任人。最高管理者可以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知識產權監督員,代表企業最高管理者實施知識產權管理。

職責:最高管理層企業的最高管理層應當:a)實施知識產權管理決策;(b)建立適當的組織並為其配備必要的資源;c)授權有關知識產權管理的事宜。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知識產權主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或知識產權主管)應:a)領導、審查、批準和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工作;b)協調企業內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工作;c)及時向最高管理者提供有關知識產權的信息。

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知識產權管理職能部門應當:

a)組織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目標、體系和工作計劃;

b)負責企業知識產權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

c)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使用、維護和日常管理;

d)負責各類知識產權的獲取、使用、轉讓和許可的合同管理;

e)負責防範和應對知識產權風險,依法處理企業內外部知識產權糾紛;f)負責企業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建設、管理和利用;g)負責企業員工的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

管理評估最高管理者應定期評估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評價應包括知識產權管理的績效評價,以及管理制度、管理政策和目標是否需要調整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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