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至第6學期(五年制專業的第1至第8學期,下同)必修課程平均成績(課程成績均不計算重修成績,下同)在專業(或專業方向)排名前15%以內,不及格課程不超過兩門。
2.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班戈學院、國際學院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70分及以上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及以上,外國語學院各專業通過相應專業四級)。
3.在實踐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課程成績排名可以放寬,具體為:
(1)綜合測評的附加分在10-20分(含10分,不含20分),第1至6學期所修課程平均成績可放寬至專業排名前40%以內(其它條件不變)。
(2)綜合測評的附加分在20分及以上者,課程成績排名可放寬至專業排名前60%以內,且可直接申報單列指標。
二、綜測加分
綜測分計算公式:綜合測評分=基本分 ? 100% + 附加分 ? 20%
2.1基本分:
必修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候選人實際必修課程算術平均成績×權重(70-90%)
面試加權成績=候選人實際面試得分(百分制)×權重(10-30%)
2.2附加分:
(1)學科競賽類
1.中南林業科技大學認可的競賽,見附表1。
2.團隊項目如多人署名,排名分先後的,本人得分的計算公式為:得分=該項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排名不分先後的,本人得分=按前述公式計算出每個人的得分之後再折算成平均值。
3.國際級獎,由所在學院提供有關說明材料並由院長簽字蓋章報教務處批準後,按相應國家級計分;大學生“挑戰杯”競賽按學科競賽類相應獎級計分,競賽加分見附表2。
(2)科研成果類
1.科研成果類主要包括學術論文、學術專著、發明專利,研究報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等。所有科研成果均須與學生所學專業相關且已授權或出版發表。學生須為科研成果的第壹完成人。具體以學校科研管理部門依據科研成果相關規定認定為準。
2. 國際發明專利計 30 分, 國內發明專利計 15 分;學術專著計 20 分;學術論文計分按附表3的標準執行。
3.研究報告為中央部門決策或立法所采納(需提供有關部門正式書面意見) 計 30 分;研究報告為省級部門決策或立法所采納(需提供有關部門正式書面意見)計10 分;其他情形不計分。
4.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大創),本人得分=該項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僅前5名);該項目總得分不超過 10 分;未結題項目、校級項目不加分。同壹項目按最高級別計分,不累計加分。
(3)其它類
1.“其它類”是指學生在文藝、體育和社會工作方面的特長:
文藝、體育方面認定範圍為代表學校參加“湖南省大學生藝術展”“湖南省青年文化藝術節”“湖南省大學生運動會”等省級及以上賽事並獲獎;社會工作方面為獲團省委、省教育廳及省級以上表彰的誌願服務、社會實踐、學生工作類等獲獎賽事或項目。各獲獎級別計分如下表所示:
2.團隊項目排名分先後的,本人得分的公式為:得分=該項目分值/本人排名名次;團隊排名不分先後的,本人得分=按前述公式計算出每個人的得分之後再折算成平均值。
3.不分等級的省級表彰計2分,國家級表彰計6分;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團委和學校學生會主要成員計2分。
4.同類項目以最高獲獎級別計分,不累計加分。
5.“其它類” 累加封頂為 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