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觀設計,主要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等的新設計;
2、實用新型,主要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發明,主要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相關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壹)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二)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四)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