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直接申請,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後獲得專利權;
2、專利權轉讓獲得;
3、繼承獲得。
專利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由專利申請人向國家專利局提交已經準備好的申請文件,具體包括:
(1)請求書:應準確地說明專利保護的內容和主題;
(2)說明書: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等;
(3) 摘要;
(4)權利要求書;
2、收到專利受理通知書,進入初步審查階段。初步審查就是所謂的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查提供的材料是否有錯別字,附圖是否清晰,以及撰寫方面等其他文件的錯誤;
3、如經審查壹切無誤後會下發初審合格通知書或者授權通知書。相反,則會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者補正通知書;
4、對於發明專利來說,這只是過了第壹關,下壹步專利局就會根據申請人的提出或者法律認為有必要進行實質審查,記住這個期限是從申請日開始3年內提出。這壹階段主要是對發明專利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進行審查;
5、登記,在實質審查階段,如果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就會下發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同時給予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字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