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先引進了壹批專利,再辦的專利費用減緩備案,這些專利有紙質申請的也有電子申請的,現在CPC客戶端好像不能單獨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吧?申請專利費用減緩辦法 :壹、申請專利繳費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專利局減緩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維持費、復審費以及專利批準後三年內的年費。其它各項專利費用均應按規定繳納; 二、個人請求減緩的最高比例不超過75%,單位請求減緩的最高比例不超過50%;三、請求減緩專利費用應當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個人應當同時繳納規定費用的25%,單位應當同時繳納規定費用的50%; 四、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可以壹並請求減緩上述五種費用。提出專利申請之後只能請求減緩除申請費外的尚未到期的費用,但該請求最遲應當在有關費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之前提出;五、個人請求減緩的,應當在費用減緩請求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況,兩人以上***同申請專利應當填明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必要時專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況的證明。單位請求減緩的,除應當說明請求減緩的理由外,同時還需附具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填寫不符合規定或者未提供有關證明的,視為未提出請求;六、費用減緩請求由專利局審批。未被批準的,應當在接到專利局的通知書之後,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數額繳納費用;七、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應當在其發明創造取得經濟收益或者有其他經濟收入後補繳所緩繳的各項費用。專利年費是如何減繳的?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1、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4、復審費。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收費: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2、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同專利申請人或***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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