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於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
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後,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後,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壹年度期滿日。
擴展資料:
授受專利權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喪失新穎性:?
(壹)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壹)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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