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講,"專利"即是指專有的利益和權利。專利壹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專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據實證統計分析,專利包含了世界科技技術信息的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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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專利
外文名稱
patent
來源
拉丁語
拼音
zhuanli
目錄
1基本概念
2主要種類
3主要特點
4專利年費繳納
5主要作用
6簡單釋義
7法律含義
8三性原則
9申請原則
10專利申請前預防侵權措施
基本概念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專利(patent)壹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專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據實證統計分析,專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4][3]
從字面上講,“專利”即是指專有的利益和權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LOGO專利的分析概述:
如此巨大的信息資源遠未被人們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實上,對企業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的競爭者之間惟壹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因此,企業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致、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開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
主要種類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準專利(相當於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於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折疊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專利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制造的各種新制品,包括有壹定形狀和結構的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物品。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制成各種產品的方法。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壹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壹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
實用新型專利折疊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對實用新型的定義是:“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 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同發明壹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壹個技術方案。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範圍較窄,它只保護有壹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註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壹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於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折疊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相對於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註重的是設計人對壹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壹技術問題。例如壹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麽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麽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主要特點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屬於知識產權的壹部分,是壹種無形的財產,具有與其他財產不同的特點。
排他性
也即獨占性。它是指在壹定時間(專利權有效期內)和區域(法律管轄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區域性
區域性是指專利權是壹種有區域範圍限制的權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轄區域內有效。除了在有些情況下,依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以及個別國家承認另壹國批準的專利權有效以外,技術發明在哪個國家申請專利,就由哪個國家授予專利權,而且只在專利授予國的範圍內有效,而對其他國家則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他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但是,同壹發明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申請專利,獲得批準後其發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請國獲得法律保護。
時間性
時間性是指專利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才有效。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結束以後,專利權人所享有的專利權便自動喪失,壹般不能續展。發明便隨著保護期限的結束而成為社會公有的財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該發明來創造產品。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的長短由有關國家的專利法或有關國際公約規定。目前世界各國的專利法對專利的保護期限規定不壹。(知識產權協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專利“保護的有效期應不少於自提交申請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終”。[1]
專利年費繳納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權人自專利授權的年度起,到專利保護期屆滿專利權終止時,每年都要繳納壹定的費用,正確地繳納專利年費,是維持專利權有效的前提!
在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後每年的年費應在前壹年度期滿前壹個月內預繳。
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否則將喪失專利權!
在繳納專利年費時還應註意:
(1)當面繳納專利年費:在繳納年費時,交費人應明確其應該繳納費用的專利號及年費額度,且認真填寫繳費清單,繳費後當面核實《收費收據》。
(2)郵寄繳納專利年費:通過郵局匯款向代辦處繳費時,必須在留言處填寫必要繳費信息,匯款單末尾處寫明專利號。
(3)銀行匯款:通過銀行匯款向代辦處繳費時,應在匯款後將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及專利號、費用種類、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等有關繳費信息,傳真至專利代辦處。
主要作用折疊編輯本段
1) 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關系,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獨占市場,以此換取最大的利益;
2) 為了在市場競爭中爭取主動,確保自身生產與銷售的安全性,防止對手拿專利狀告咱們侵權(遭受高額經濟賠償、迫使自己停止生產與銷售);
3) 國家對專利申請有壹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頒布的專利獎勵政策、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等),會給予部分政策、經濟方面的幫助。
4)?專利權受到國家專利法保護,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使用(狀告他人侵犯專利權,索取賠償)。
5) 自己的發明創造及時申請專利,使自己的發明創造得到國家法律保護,防止他人模仿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構成技術壁壘,別人要想研發類似技術或產品就必須得經專利權人同意)。
6) 自己的發明創造如果不及時申請專利,別人把妳的勞動成果提出專利申請,反過來向法院或專利管理機構告妳侵犯專利權。
7) 可以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亦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及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8) 壹個企業若擁有多個專利是企業強大實力的體現,是壹種無形資產和無形宣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既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強力企業,同時也是政府各項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標群體),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世界未來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9) 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轉讓),比單純的技術轉讓更有法律和經濟效益,從而達到其經濟價值的實現。
10) 專利宣傳效果好。
11) 避免會展上撤下展品的尷尬。
12) 專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擁有壹定數量的專利還作為企業上市和其他評審中的壹項重要指標,比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評審、科技項目的驗收和評審等,專利還具有科研成果市場化的橋梁作用。總之,專利既可用作盾,保護自己的技術和產品;也可用作矛,打擊對手的侵權行為。充分利用專利的各項功能,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簡單釋義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內涵解釋折疊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是指依法批準的發明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其發明成果在壹定年限內享有的獨占權或專用權。專利權是壹種專有權,壹旦超過法律規定的保護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護。
《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1992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獲得的發明專利權保護期為申請日起十五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為申請日起五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延展三年。1993年1月1日後至今2013年申請獲得的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為申請日起二十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申請日起十年。
法律含義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壹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專利權是壹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
壹個國家依照其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的管轄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如果壹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麽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獨占權或專有權。
專利權的法律保護具有時間性,中國的發明專利權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patent)壹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對“專利”這壹概念,目前尚無統壹的定義,其中較為人們接受並被我國專利教科書所普遍采用的壹種說法是: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它是由專利機構依據發明申請所頒發的壹種文件。這種文件敘述發明的內容,並且產生壹種法律狀態,即該獲得專利的發明在壹般情況下只有得到專利所有人的許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等),專利的保護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制。我國專利法將專利分為三種,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專利號壹定是ZL開頭
專利的兩個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獨占”與“公開”,以“公開”換取“獨占”是專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這分別代表了權利與義務的兩面。“獨占”是指法律授予技術發明人在壹段時間內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公開”是指技術發明人作為對法律授予其獨占權的回報而將其技術公之於眾人,使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獲得有關專利技術的信息。
三性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
判斷要滿足下列條件:
專利法規定:“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能夠制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制造,並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這裏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並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申請原則折疊編輯本段
專利制度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專利的知識產權的壹項制度。壹項發明創造並不能自動得到專利保護,專利局也不能主動授予專利權,必須由有權提出專利申請的人,按照規定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專利局接受申請後,經法定程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才授予專利權。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和必要的附圖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交請求書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等文件。專利申請文件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撰寫,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寫。由於申請專利事務是壹項繁雜的法律事務,壹般人不容易完成這項任務,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專利資格的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和辦理有關申請事務。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申請專利和辦理申請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並按有關專利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繳納代理服務費。
向專利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時,可以直接面交專利局,也可以掛號郵寄專利局,還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代理人辦理。
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按照專利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有關費用。各種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也可以通過郵局或銀行匯付,還可以通過代理機構轉繳。
專利局收到符合規定的專利申請文件後,即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並註明其專利的申請日、申請號及其他事項。[2]
專利權的申請都遵循申請日在前的優先原則,專利申請三原則:形式法定原則、單壹性原則、先申請原則。先申請原則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給最先申請的人。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壹天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其申請註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協商,並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各申請人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壹個申請人,駁回其他人的註冊申請。商標局已經通知但申請人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
依照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日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應當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後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專利申請前預防侵權措施折疊編輯本段
為了重要的專利研發過程中,還沒有達到正式專利申請階段或在審查階段,在通過他人傳遞申報文件環節中泄露,並防止專利說明書或專利權利說明書以及圖紙被別人剽竊,先於專利權人或發明人申請尷尬,需要對該專利產生時間,和主要內容用文字或視頻方式在官方登記備案機構或行業協會等可信第三方或融合可信第三方群支持的大眾版權保護平臺等第三方平臺或能夠證據防篡改保全平臺和法定時間戳簽發系統中自主存證 ,作為遇到侵權時的初步證據,采取保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