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公民通過自己的智力條件做出藝術或技術成果,並經法律鑒定的壹種榮譽。任何人不得侵犯知識產權。
壹、知識產權被侵犯怎麽辦?
當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時,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固定了在取證現場發現的侵權商品的數量和經營規模。在同壹地點多次取證,如果現有證據證明侵權商品多,經營規模大,多次取證足以證明經營者繼續銷售侵權商品的,可以獲得更多賠償;
2.固定經營者的經營信息,避免因當事人或者其他程序性問題影響訴訟效率;
3.固定被告網站、宣傳資料或保存在相關部門的資料,如被告公開申報並提交相關部門的經營範圍、銷售規模、利潤等數據,可作為訴訟請求的初步證據;
4、積極追查侵權商品的來源,從源頭上制止侵權行為,還可能獲得更多的賠償。
二、知識產權被侵犯後如何維權
知識產權是根據各國法律在壹定時期內授予符合條件的作者、發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專有權利。壹般認為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
當您發現您的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時,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保護您的權利:
(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申請知識產權侵權行政查處。
(2)接觸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
(3)收集並保存對方侵犯妳享有的知識產權的證據。必要時可以咨詢律師,請律師對知識產權侵權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委托公證。
(四)通過與侵權人協商或通過法律訴訟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維護自身知識產權的合法權益。
三。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壹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的。
第二百壹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壹,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的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壹十三條至第二百壹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
以上是知識產權被侵犯怎麽辦。希望這些能幫助到大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