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清楚
1.根據團市委X年頒布的《X大學章程》(草案)及團市委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範本。
第二,本章程範本旨在為學生社團制定章程、規範行為提供依據。
三、學生社團制定的章程,原則上應包括本示範章程的內容,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補充。
四、學生社團制定的章程,須報團委批準後方可生效。團委將對批準的章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本協會的名稱(包括英文翻譯和簡稱)
(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校園文明。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點。)
第二條協會性質(必須包括:協會註冊類別;自願組建: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必須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團委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
第四條本會為X大學學生社團成員,接受X大學黨委宣傳部的領導,X大學團委、學生會的監督管理,指導單位的指導(具體指導單位須註明)。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五條本協會的活動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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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成員
第六條申請加入本俱樂部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X大學正式學籍;
(二)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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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入會程序為:
(a)申請成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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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卡應由俱樂部執行機構簽發。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a)在本協會中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社區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自願入會和退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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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a)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參加社團的每壹項活動;
(四)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社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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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會員退出俱樂部,應當書面通知俱樂部,並交回會員卡。(退費方式壹定要說清楚)。
第十壹條會員嚴重違反章程的,由協會執行機構會議表決予以除名。
第四章機構和負責人設立和撤銷
第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的執行機構;
(三)審議協會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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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可召開,決議必須由出席的會員(或會員代表)作出。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壹次。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協會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壹)執行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決定吸收和罷免委員;
(五)決定任命協會下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六)領導本協會的組織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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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本會會長(會長)、副會長(副會長)和部門負責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3)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4)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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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本會會長(會長)、副會長(副會長)和部門負責人任期壹年。這個社團的會長不是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
第十九條本會會長(或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檢查協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執行機構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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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副會長(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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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總裁(總裁)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壹條本協會的資金來源。
(壹)會費;
(2)捐贈;
(三)在批準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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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按照團委的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二十三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挪作他用或在會員間分配。
第二十四條本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五條本會設有專職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收方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X大學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學校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和團委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補助的,必須接受團委的監督,並以適當方式向團員公布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俱樂部成員變更或更換負責人前,必須接受學校團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會的資產。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條本會章程修改程序由團委、本會學生會、本會執行機構或本會65,438+00以下會員共同提出,提交本會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條本會修改後的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7日內,由團委批準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壹條本協會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分立、合並需要註銷的,由協會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二條終止本會的議案必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指導單位審批。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前,應在團委的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本會經團委註銷登記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團委的監督下,按照X大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於年月日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自團委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