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發明專利在申請階段有什麽權利?怎麽出售?

發明專利在申請階段有什麽權利?怎麽出售?

壹、發明專利在申請階段享受“臨時保護”。如果有人在使用已經申請專利但未授權的發明創造,申請人可對實施該發明創造的人講明自己已申請了專利,將來壹旦該申請被授權,就可以按通知之日起要求實施者支付適當的費用。

二、如何轉讓:

1、專利權的轉讓,應該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

3、證明文件:專利權人 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4、《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和證明文件(《專利轉讓合同》),通過郵局掛號信或EMS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處;著錄項目變更費通過郵局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收費處。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可分成兩個階段,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每個階段的權利是不同的。

第壹階段是從申請日到申請公布日,《專利法》采用“臨時保護”。如果有人在使用已經申請專利但未授權的發明創造,申請人可對實施該發明創造的人講明自己已申請了專利,將來壹旦該申請被授權,就可以按通知之日起要求實施者支付適當的費用。

第二階段是指被授予專利權到專利期限屆滿。在這壹段時間內,申請人的專利已被批準擁有法律保護的專利權,如果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某個單位或個人實施了已經公布的發明,又不按著專利申請人的要求支付適當的費用,在該項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追還該項費用。在被授予專利權到專利權期限屆滿這段時間內,在受《專利法》保護的區域內,除《專利法》中規定可以強制許可的情況以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擅自實施該項專利,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上一篇:22日新開私服三易王朝的IP
  • 下一篇:高中語文背誦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