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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制作的基本原則

廣告制作的基本原則

作為壹名成功的廣告設計師,妳不僅要通過技術考試,還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廣告制作的基本原理。下面是我整理的廣告制作基本原則,希望對妳有幫助!

基本標準內容

(1)廣告應當真實,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二)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三)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四)廣告的內容應當有益於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

(5)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

(6)廣告應當明確商品的性能、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和承諾或者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和承諾。

廣告表明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有贈品的,應當標明贈品的品種和數量。

(七)廣告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摘要、引文應當真實準確,並註明出處。

(8)廣告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類型。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已取得專利權;禁止利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被終止、撤銷或者無效的專利進行廣告宣傳。

(九)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10)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使消費者能夠識別其為廣告。

下列情況是不允許的

1.使用中國人民的國旗、國徽、國歌。

2.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名義;

3.使用國家的、最高級的和最好的術語;

4、妨礙社會穩定、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 * *利益的;

5.妨害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

6.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醜惡的;

7.含有民族、種族、宗教和性別歧視的內容;

8、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的;

9.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情形。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標明廣告標識,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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