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R&D投資的要求
1.研發支出比例:研發支出占企業銷售額的比例要達到壹定的標準。具體要求根據企業上壹年度銷售收入情況有所不同: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2.R&D人員比例:R&D人員占企業全部員工的比例必須達到壹定標準,通常不低於10%。
二、技術創新要求
1.獨立R&D能力:企業應具備壹定的獨立R&D能力,能夠獨立開展科研項目。
2.技術成果轉化:企業開發的技術成果應當能夠轉化為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
三,高級人才和團隊建設要求
企業應擁有壹支高素質、專業能力強的高級人才隊伍,包括具有相關科研背景和經驗的R&D人員和技術骨幹。
四。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
企業應擁有壹定數量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並能有效地將這些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五、產品市場競爭力要求
企業開發的產品或服務應具有壹定的市場需求和發展潛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應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不及物動詞其他要求
1.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企業註冊地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近三年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的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熟悉本企業的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管理,並註重技術創新。
4.企業應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方向,所從事的高新技術領域應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屬於壹項稅收政策,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4月聯合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在R&D的投資可以確認為R&D費用,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
3.企業以技術合同登記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咨詢合同,可享受免征營業稅的優惠。
4.206543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允許當年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結轉合格年度前五年未彌補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五年延長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