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和擬定專利審查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和調整審查工作的年度計劃。
2.調整和平衡各部門審查工作或事務處理工作的定額標準;擬定審查獎勵政策,負責審查獎勵政策的執行。
3.負責審查指南和辦事規程修改的組織工作,擬定審查指南公報或審查工作規程並組織實施。
4.制定和調整審查工作質量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局實審和初審質量檢查;協調審查標準及審查流程事務;收集反饋審查質量信息。
5.負責全局審查用表格、審查用標準語段的修訂。
6.組織開展與審查業務有關的軟課題研究;編輯出版審查業務通訊。
7.負責實審部門審查過程中申請文檔的交接、管理和相應的數據采集、期限監控和統計工作;負責發明審查案卷的調配。
8.組織審查業務研討活動;協調審查部門新審查員部內培訓標準。
9.負責發明專利申請加快審查的審核及協調。
10.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管理處:
1.負責部門的綜合管理與協調,負責部門預算計劃編制與執行監督。
2.負責部門各專項工作的督辦;
3.負責部門內部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部門各類綜合性會議的籌辦工作。
5.牽頭負責審查業務宣傳工作。
6.協助部長做好部門內部運行管理,為審查業務發展出謀劃策。
7.做好部門文秘和行政後勤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查計劃管理處:
1.負責專利審查工作中長期計劃的預測及制定,起草年度專利審批計劃並監控計劃執行,制定年度進人計劃,參與審查工作量計算方法的制定和調整。
2.負責建立和完善審查業務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協調專利審查流程的數據統計工作,加工、整理專利業務統計數據並按月編寫專利審查工作執行情 況通報。
3.負責審查部門崗位津貼的預算、結算與發放,參與激勵政策的前期調研與制定,執行落實激勵政策。
4.負責下屬單位承擔審查工作的經費預算及執行情況的費用核算。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協調處:
1.負責制定和修改《審查操作規程》。
2.負責《審查操作規程》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3.負責組織業務協調辦公會議,協調專利審批流程中出現的各種業務問題,組織撰寫會議紀要並督促落實會議紀要的執行,協助和參與四聯動相關工作。
4.負責與審查業務有關的重要專項工作,包括審查表格的修訂、印制、程序更新和版本升級,重大事項的接受、處理和上報,審查業務規則的協調研究,以及行業標準制定的配合和支持工作。
5.負責PCT中譯英翻譯工作的工作量統計和稿費發放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查指南處:
1.負責制定和修改審查指南及相關審查標準,參與PCT檢索和審查指南及海合會專利局審查業務相關審查標準的制定。
2.負責審查指南及審查業務相關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3.負責審查業務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事務工作,並承擔四聯動中標準制定環節的相關工作。
4.協助國際司協調與審查業務標準相關的涉外交流項目和參與PCT相關國際會議,擬定合作方案和建議預案。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查業務研究室:
1.負責管理研究處及學術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制定學術研究計劃和研究方向指南。
2.組織和協調開展各類學術研究工作,舉辦學術研討會、學術講座等學術活動。牽頭四聯動研究環節工作,組織承擔其他審查業務研究工作。
3.負責學術刊物的編輯、出版工作,組織協調學術成果的推廣工作。
4.負責建設和維護學術信息交流平臺。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查資源調配處:
1.負責對三種專利審查案卷進行審查周期和審限的監控與預警;
2.負責維護發明專利案源調配及流程數據統計分析系統的相關信息,實現案源與人力資源的動態配置,為發明專利實質審查部門年度進人計劃提供數據支持;
3.負責維護發明專利實質審查部門審查領域、上崗情況等信息;
4.負責完善電子審批系統管理子系統,構建全流程運行控制體系;
5.負責電子審批系統的權限管理;
6.負責協調基於審查資源的社會服務工作的開展;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事務處:
1.負責行政復議工作。
2.負責行政應訴工作。
3.負責財產保全工作。
4.負責因公調查工作。
5.負責對審查部門提出的、相對人反映的和相對人投訴涉及的法律或程序上的問題進行答復和解釋,協助審查部門進行解決,並對審查指南和規程的修改提出法律上的分析意見。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查質量控制處:
1.組織構建專利審查質量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專利審查質量計劃,監督執行情況;組織審查質量評價體系及審查質量檢查標準的制定及修訂。
2.組織協調局級質量管理的相關工作,協助業務部門加強部處兩級質量管理工作,完成四聯動的相應工作。
3.組織開展外部質量反饋、審查質量客戶滿意度調查,及與審查質量管理相關的研究和宣傳培訓工作。
4.負責局、部兩級審查質量評價,發布質量數據和質量報告;建設並維護審查質量管理信息化系統。
5.開展與審查質量控制工作相關的國際合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際交流處:
1.在國際合作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參與協調我局審查業務對外交流事務。
2.負責研究國際審查業務發展動態。
3.負責提出審查業務對外交流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4.負責協助組織審查業務對外交流項目工作。
5.參與審查業務對外宣傳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申請質量促進處:
1.負責擬定和實施促進專利申請質量的相關政策和措施。
2.負責監控專利申請質量工作
3.負責申請質量的評價和評價信息的利用
4.負責指導和協調申請質量促進工作,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和研究工作
5.負責協調和保障業務運行的安全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