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環境問題的實質是如何處理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人與自然從遠古時期的和諧相處,到現代工業革命時期的征服與對抗,再到當下的自覺調整。
努力建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現代文明,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運動和對立統壹規律的客觀反映。
有些同誌認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是對立的,必須犧牲經濟發展來保護環境。
這些年的實踐證明,正確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可以相互促進,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美國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擴展數據:
環境保護壹般是指人類為了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而協調人與環境的關系。
為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
其方法和手段包括工程技術、行政管理、經濟、宣傳教育等。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環境治理,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
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包括防止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幹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破壞。
土地開墾和湖泊開墾活動、近海油田、沿海地區和沼澤的開發以及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
新工業區和新城鎮的建立和建設對環境的破壞、汙染和影響。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