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無形資產
貸款:實收資本、資本公積
無形資產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得到確認:
1.與該無形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項目作為無形資產,必須具備其生產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條件。因為資產最基本的特征是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如果壹個項目產生的預期經濟利益不能流入企業,就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在會計實務中,確定無形資產創造的經濟利益是否有可能流入企業,需要對無形資產預計使用壽命中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做出合理估計,並應有明確的證據支持。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自創的商譽和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名等。不應被確認為無形資產,因為其成本無法可靠地衡量。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理實體,所以表現為某種法律權利或技術。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
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等。天然無形資產包括沒有實物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采用,並能帶來經濟利益而不受法律保護的各種技術和專有技術。
(三)商標權:指在特定商品或者產品上專有使用特定名稱或者圖案的權利。
(四)著作權:制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