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最新解釋,壹切付出智力勞動,獨立創新得到的作品,都可以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策劃案理應可以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範圍。
2.作者是不是擁有著作權
這要看妳是在什麽情況下創作的這個策劃案。如果是因為有人雇傭妳,或者是工作需要而創作,那麽著作權並不屬於妳。如果妳自己想寫,然後就寫了,那麽妳就是著作權人。
3.著作權的取得。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二章第二節第十壹條規定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所以妳只要在作品上署名,妳就天然獲得了著作權。
4.和電視臺的版權糾紛解決辦法
妳需要和電視臺簽訂壹份詳細的合同,和電視臺約定妳策劃案的使用問題。大的要點包括
a電視臺如何使用妳的策劃案
b電視臺為此應該支付給妳的報酬,包括報酬支付標準及詳細支付方式
c雙方違約責任
簽訂合同的時候,建議有律師在場為妳審定合同。
5。其他建議
壹定保留作品原稿並在上面署名。但是不用去公證。
原因有:
a保留原稿並署名,可以最大程度的證明妳是策劃案原作者,證明妳對策劃案擁有著作權,這是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
b.放棄公證。因為創意模仿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有效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所以公證的效果不大,反而要花壹筆不菲的公證費用。
在模仿無法避免的情況下,妳應該將主要精力放在和電視臺的合同上,這樣比較現實,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妳的權益。
妳和電視臺簽訂合同時壹定要謹慎。各種條款需要仔細推敲,最好有壹位信得過的律師為妳審核。
訂立合同越詳細越好。特別是關於妳的作品使用和報酬支付問題,必須要非常清晰。要點有:
1.作品使用在什麽地方
2.電視臺能不能夠授權他人使用妳的作品(如果可以的話,妳應得的報酬需要提高)
3.妳的報酬是怎樣得來的,是與電視臺分成節目播出得到的收益還是壹次性支付妳的現金
4.如果是分成收益,則比例是多少,妳如何知道電視臺實際獲得多少收益
5.支付妳報酬的方式和最後期限。
6。雙方違約責任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