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註意充分利用和保護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無形資產包括企業的形象與標誌、產品的品牌與商標、技術專利、管理、營銷技巧和商譽等。企業在開展跨國經營的過程中,要註重無形資產的輸出和保護,要講究自主知識產權。目前,科龍、TCL、春蘭、海爾等大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時,無形資產已占到投資額的50%左右。
3.組建壹批資產壹體化的有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實施大企業戰略。國內企業要實施“走出去”戰略,就要搞壹批企業集團,借助企業集團提高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發展中國的跨國公司。在組建企業集團時,政府不要搞“拉郎配”,但政府必須出面協助和推動。企業集團建立之後,資產應實現壹體化管理和使用,企業集團內部的組織結構設置應簡化。目前,家電、紡織、石油化工、汽車、民航、有色冶金、鋼鐵、外經外貿、商業、電信、金融等行業已初步完成或已開始組建企業集團。
4.明晰國有企業產權,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產權不明晰,造成在海外的部分國有資產缺乏監管,出現比國內國有企業更嚴重的“窮廟富方丈”現象,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影響了“走出去”戰略的效果,影響了海外投資的經濟效益。因而,要盡快明晰國有企業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變管理體制落後的現狀。
5.民營企業要積極向海外進軍。“走出去”的主體應多元化,除國營大中型企業外,民營企業也應成為“走出去”的主體之壹。“走出去”的主體的確定,不是根據企業所有制的性質,而是看企業是否具有比較競爭優勢。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壹些民營企業已經初具規模,已經具備了開展跨國經營和海外投資的條件。目前國內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如四通集團、萬向集團、新希望、華為、科龍、東方集團等,都已不同程度走向國際市場。萬向集團先後在美國、英國、德國和加拿大等7個國家設立了10家公司,並采取本土化經營戰略,有效地提高了集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6.企業要處理好出口零部件和原材料與享受所在地的稅收優惠以及原產地規則之間的關系。在帶出去的國內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數量與享用壹些自由貿易區的優惠稅收之間要搞好平衡,否則,零部件等帶出去的太多了,就不能夠算為當地產品,就不能夠享受自由貿易區的內部稅收政策。另外,海外企業在向第三國出口時,還有個原產地規則問題,如果使用進口零部件等超過壹定數量,則不符合原產地規則的要求,因而也就不能適用該規則。
7.企業要認真學習和研究國際慣例與規則以及東道國的有關法律政策。企業要走出去,不了解和把握不好國際慣例與規則是根本不行的,盲目地走出去,結果必然是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