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標準必要專利最好的申請時間是:產品和技術曝光前、產品更新發布前、與對手激烈博弈時、公司上市前、產品出口前。
1、產品和技術曝光前
論文發表、參加展會、邀請同行觀摩學習、招投標中提供技術方案等可能公開技術成果的過程中,都可能遭到同行的竊取,所以申請人在進行技術成果曝光前,要先對可能披露的技術進行專利保護。
2、產品更新發布前
針對成熟的商品進行性能改進等完善時,常常忽略對其改進部分的專利保護。但這些微小的改進,恰恰是針對“用戶痛點”而設計的,可能會帶來非常可觀的市場效益。此時更應重視改進技術方案的專利保護,對於這些有可能被忽視的小創新,壹定要在產品發布前做好準備。
3、與對手激烈博弈時
在與競爭對手激烈博弈的過程中,更要盡快針對核心技術領域全方位的做好專利布局,這可能決定企業的成敗!
4、公司上市前
公司市前後,會受到各項審核和大眾關註,可能會受到專利侵權/權屬訴訟等幹擾。《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核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準》和證監會最新下發的核準主板中小板首發上市的批復意見中均明確規定,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當在12個月內發行股票。
而專利訴訟周期可能長達數年,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準上市公司壹旦涉嫌侵權或者面臨巨額賠償可能會動搖投資者的信心,耽擱上市。
尤其是對於高新科技企業、中小科技創新企業,核心技術受到質疑,將面臨致命打擊,因而為了防止受到專利訴訟等不利因素的幹擾,企業應當在上市前做好完備的專利保護工作。
5、產品出口前
專利有地域性,若未在即將出口產品的國家申請專利,該產品在當地是不能受到相應保護的,還有侵犯競爭對手專利權的風險。目前很多產品正走出國門,打開世界的市場,但在產品推向國際之前,壹定要做好相關專利保護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