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全球哪些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比較好

全球哪些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比較好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內部組織結構是知識產權管理的骨架。有了骨架的支撐,知識產權才能在企業中流通、發揮作用。下面將結合國外IBM、東芝、佳能公司的成功經驗,介紹知識產權部門內部組織機構的三種典型基本模式:集中管理制、分散管理制、行列式管理制。

(壹) 集中管理制:IBM公司

集中管理體制的特點是:全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按照統壹的知識產權政策進行運作,最大限度地保護總公司的整體利益在開發、制造、買賣產品的活動中能夠工作順暢。專利權與授權後的所有事宜全部由總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統籌負責。總公司與子公司簽有“綜合技術協助協議”,總公司將研究開發費用預付給子公司,而子公司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總公司知識產權總部統籌管理。

IBM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組織體制設置為:設有知識產權管理總部,其職責是負責處理所有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務;知識產權管理總部內設兩大部:法務部和專利部。法務部負責相關法律的事務專利部負責專利事務。專利部下設5個技術領域,每壹個領域由壹名專利律師擔任專利經理。

(二)分散管理制:東芝公司

分散管理方式的特點是:充分授權。充分授權是在知識產權本部統壹管理下的充分授權。分散管理是針對各研究所和委員會而言,其優點是各事業部及研究所根據產品特性限制專利申請件數,決定知識產權的預算。但取得專利權後,如何運用知識產權、處理糾紛、對外談判、提出異議等事務是由知識產權本部統壹管理。

東芝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組織體制設置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由知識產權本部和四個研究所、11個事業本部,及在各研究所和各事業部下屬分別設置專利部、科、組***同構成。

(三)行列式管理制:佳能公司

行列式管理方式的特點是::按照技術類別、產品類別管理知識產權。實行按技術類別管理專利,可以避免重復開發技術,配合各事業部的產品策略對專利進行管理。知識產權法務部集中管理授權後的所有事宜,包括權利的運用、談判、訴訟等。法務部通過派本部門人員參加公司內各事業部組成的產品法務會或根據各項問題組成的作業部會議了解技術、產品的相關情況,使法務體制貫穿於產品開發至產品銷售各個階段利用知識產權的法規提高解決問題的效力。

佳能公司知識產權法務部按行列管理分為產品類及技術類。產品類設有4個部門:知識產權法務策劃部、知識產權法務管理部、專利業務部、專利信息部;技術類設7個專利部門以技術分類管理專利。

  • 上一篇:起亞智跑冬天冒黑煙和藍煙是什麽原因?
  • 下一篇:乳糜 甲功測定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