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立健全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平臺
完善國家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網絡、防控指揮調度網絡和檢疫監管網絡。國家重點加強跨國境、跨區域遷飛性、流行性和檢疫性病蟲的區域性監控站點建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因地制宜加強當地病蟲害監控網點建設,建立縣級標準觀測場和鄉鎮觀測點,重點作物、重大病蟲和重點疫區要增加監測站點的密度。充分應用物聯網、全球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以及雷達遙感監測等現代信息手段,加快構建國家和省級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病蟲診斷和防控指揮系統、檢疫審批和疫情追溯系統,全面提升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防控指揮和檢疫監管等信息化水平。
二、強化重大病蟲害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縣級以上重大病蟲害應急防控指揮體系,加強重點區域的應急防治設施設備建設,完善重大病蟲疫情應急預案,強化分類管理。著力加強稻飛虱、稻縱卷葉螟、小麥條銹病等跨區域遷飛流行性病蟲害的區域聯防聯控,推進源頭治理和統防統治;著力加強蝗蟲、草地螟、粘蟲等暴發性、突發性害蟲的應急防控,建立壹批高效應急防治隊伍,做好應急防控演練,增強突發災害應對能力;著力加強小麥赤黴病、稻瘟病、小麥吸漿蟲、農區鼠害等常發性重大病蟲害防控指導,提高統防統治和群防群控能力;著力加強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帶建設和非疫區建設,完善疫情發布與撲滅補償機制,提升重大疫情阻截防控能力。
三、加強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執法監管
嚴格引進種子種苗的檢疫審批管理,建立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的追溯體系,加強重點種苗繁育基地的檢疫措施。嚴格種子繁育企業、種子批發市場、銷售大戶等關鍵環節的檢疫管理,建立有效防範植物疫情傳播的聯合執法與檢打聯動機制。加強植物檢疫員隊伍管理,嚴格考試、考核、準入和退出制度,規範植保植檢執法隊伍的持證上崗、著裝管理和執法行為。強化農藥監督管理,加強農藥質量監控、風險評估和使用指導,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藥坑農害農等不法行為。
四、強化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科技創新
加強植保科技創新和團隊建設,密切農科教和產學研協作,加強病蟲害發生規律、監測預警、綜合治理等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農作物區域性重大病蟲綜合防治試驗室和野外觀測站建設,大力研發植物疫苗、病蟲分子診斷、抗病蟲品種、航空植保、物聯網應用等高新技術,著力研究解決植保基礎性、前沿性和實用性技術問題。加快植保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鼓勵科研、教學單位專家深入基層開展植保新技術示範推廣。加強病蟲害生物防治、生態控制、物理防治、化學防治等關鍵實用技術的集成應用,做好農機農藝融合和良種良法配套,強化科學用藥指導和農藥抗性監測評估,大力推廣綠色植保技術,全面提高農藥利用率和病蟲害科學防控水平。
五、加強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公***服務隊伍建設
建立健全縣級以上植保公***服務體系,強化植保機構的公益屬性和公***服務職能,加強病蟲害監測預警、綜合防治、植物檢疫、農藥應用指導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展基層植保實用人才隊伍,縣級植保機構原則上每10萬畝作物不少於1名植保專業人員,環境復雜或病蟲害多發重發地區應適當增加植保人員;重點農業鄉鎮原則上不少於1名植保員,逐步建立村級農民植保員隊伍,並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植保用人制度改革,采取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擇優聘用的方式,選拔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植保公***服務隊伍,確保縣級以上植保專業人員比例不低於80%。著力培養植保科研人才、執法管理人才、對外交流人才和推廣應用人才,不斷提升植保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大力扶持發展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社會化服務組織
加快培育多元化、規範化的植保專業化服務組織,鼓勵支持科研單位、教育機構、農民合作社、涉農企業和基層農技組織等開展植保社會化服務。完善病蟲害防控補貼機制,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病蟲防治服務的方式,推廣技物結合、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務模式,優先支持糧食主產區、經濟作物優勢區和重大病蟲源頭區實施專業化統防統治。建立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的備案制度、效果評價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推進專業化防治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規範服務,強化病蟲害信息服務和指導,引導植保專業服務組織持續健康發展,切實提升植保社會化服務水平。
七、著力改善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物質裝備條件
繼續實施植保工程項目,強化重大病蟲監測防控設施建設,完善縣級病蟲監控站點建設,在遷飛性流行性病蟲發生的關鍵通道建設壹批國家級的區域應急防治中心和航化作業場站。配備病蟲調查監測、信息傳輸、檢驗檢疫、防控處置等儀器設備;大力改善重大病蟲防控作業條件,因地制宜裝備大中型高效植保機械,鼓勵有條件地區發展無人機、直升機和固定翼飛機防治病蟲害。加快高效環保型新藥劑、新劑型、新器械的研發。積極支持開發病蟲害監測防控專用產品,推進害蟲天敵、生物制劑和高效低毒農藥等綠色植保產品產業化發展,不斷豐富植保物質基礎,改善防災減災手段,提高現代植保物質裝備水平。
八、大力開展植物有害生物的綠色防控體系技能培訓
建立健全各級植保服務人員的分級培訓制度,縣級以上植保公***服務機構的在崗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每5年輪訓壹次;鄉鎮植保員和村級農民植保員,每個聘期培訓不少於壹次。省級植保機構人員和市級植保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培訓由農業部統壹組織實施,其他人員培訓由地方各級農業行政部門或植保機構組織實施。積極組織開展病蟲害綜合防治農民田間學校培訓活動,強化對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從業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植保從業人員的服務能力和新技術的應用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