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權利和證照: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五)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文件為應稅文件:
(壹)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二)產權轉讓;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和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設計產品的征收項目如何填寫,是壹個關系到各行各業企業和個人的應稅項目。征集項目名稱包括食品加工制造、棉紡織品、毛紡織品、絲綢、針織品、其他紡織品、機制紙、紙板、其他紙及紙制品、服裝、皮革、毛皮等。例如,印花稅的應稅項目包括: (壹)經濟合同購銷合同、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二)財產權的轉讓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財產權轉讓包括財產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五項財產權的轉讓。產權過戶所寫的文件,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因購買、繼承、贈與而由產權過戶所寫的文件。(三)業務賬冊資金賬冊:反映生產經營單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增減變化的賬冊(增量貼花)和其他業務賬冊(包括日記賬和明細分類賬冊)。
(4)權利和證照: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五)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文件為應稅文件:
(壹)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二)產權轉讓;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和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如何填寫設計產品的收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