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皮鞋也就是軍鞋,特指軍隊、部隊的鞋子,例如軍靴就屬於制式皮鞋的壹種。
制式皮鞋的特點:
(1)由正規軍工企業生產,或由軍方定點單位生產;?
(2)產品質量、性能達到軍方標準,經檢驗合格;?
(3)經正規軍需保障體系流通,正式配發現役部隊。
符合前兩條,才能稱為軍品;而3條全部符合,才能稱為制式品,只滿足第1條,不滿足第2、3條的,可稱為民品;而3條都不滿足的,則純屬假貨,或者叫 “仿制品”。
從外觀看,軍靴、軍鞋的鑒別方法是:部隊配發的軍靴、皮鞋,縫線直接在鞋底暴露著,用專業術語來講,叫做“明趟底”。
以軍官皮鞋為例,總後軍需部 1987年設計出87式軍官皮鞋,根據SGB2-102-87標準,其外觀式樣仍為三接頭,采用膠粘加線縫結構,鞋面為鉻鞣黑色黃牛正面革,大底為平板硫化橡膠底,連跟成型,花紋為交格狀。
工廠在制成成品後,對成品鞋的質量要進行檢驗,符合標準方可配發部隊,不符合標準的次品鞋都作為民品銷售到社會。
此外,軍品鞋的大底在用料上也有嚴格的要求:正品軍用鞋大底用料是天然橡膠,含膠量不低於38 %;軍產民用鞋和大部分民用鞋的大底則多用再生橡膠,含膠量只有15~20%左右。
以常見的強人陸戰靴為例,將靴底在高速運行的打磨機上轉動,如果手感遲滯且粉塵較少,則可以判定為軍版;如果手感順暢,且粉塵較大,可以斷定為民品。
擴展資料:
制式皮鞋的發展歷史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軍隊的軍官和部分德式裝備師配發了皮制長筒軍靴,但多數官兵仍穿著中國軍隊傳統的布鞋和草鞋。當時,配發最好的軍鞋、軍靴的部隊要算是中國駐印遠征軍了。進駐印度初期,士兵配發了由英軍提供的皮底低腰黑色野戰軍靴、膠底低腰黑色“伽拉靴”和英式棕色膠底布鞋。
同時,駐印遠征軍還自制了壹些軍鞋,如膠底系帶式黑布鞋和草鞋。至於軍官,除配備英式黑色軍靴外,還配發了美制黃褐色152mm翻毛軍靴和馬靴。後來,壹些作戰部隊相繼配發了美軍的M43作戰靴和M42作戰靴。最“牛”的還是精銳的傘兵部隊,幾乎每個傘兵都擁有壹雙與<兄弟連>中美國大兵相同的高腰傘兵靴。
解放戰爭時期,由於國民政府的全面圍剿,中國***產黨領導下的革命武裝力量物資供應困難,其軍鞋多為農村婦女手工生產的粗布鞋。
解放後,隨著膠鞋的批量生產,布鞋由作戰鞋變為了便鞋。據了解,在20世紀中葉,全軍還曾普遍配發過壹種圓口布鞋,就是通常說的“老頭鞋”,但沒過多長時間,“老頭鞋”就從解放軍戰士的腳上漸漸消失了。最後,穿軍用“老頭鞋”成了海軍潛艇部隊的“專利”。
原因很簡單——防止“空氣汙染”。如果潛艇兵們在密閉的艙室內都穿著膠鞋工作,可以想像,那股味道可實在是夠受的。因此,透氣性好的圓口布鞋在那個年代成了最受潛艇部隊歡迎的軍需物資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