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各國政治、經濟情況不盡相同,海關職責也有差異,即使同壹國家,各個歷史時期海關職責也有變化。但以下幾項職責是絕大多數國家海關基本相同的:
①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②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征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征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③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壹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其他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壹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21世紀初,有些國家除對傳統的有形貿易(實物)監管外,還對無形貿易(服務貿易)進行監管。許多國家政府指令該國海關履行國際出口管制制度,即對高科技產品、導彈技術產品、核相關雙重用途產品、生化武器、常規武器、環境汙染物質和有毒廢料、瀕危物種、文物等進行管理制。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規定,中國海關職能有4項:監管、征稅、查私和編制海關統計。
進出境監管
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組織機構上分為3個層次:第壹層次是海關總署;第二層次是廣東分署,天津、上海2個特派員辦事處,41個直屬海關和2所海關學校(上海海關學院和秦皇島海關學校);第三層次是各直屬海關下轄的562個隸屬海關機構。此外,在布魯塞爾、莫斯科、華盛頓以及香港等地設有派駐機構。中國海關現有關員(含海關緝私警察)48000余人。***有國家批準的海、陸、空壹類口岸253個,此外還有省級人民政府原來批準的二類口岸近2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