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知識產權意識薄弱。2008年,全國42.6萬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申請了發明專利的約占企業總量的2.l%,獲得發明專利權的約占企業總量的0.6%。目前我國自有品牌商品出口量占總出口量的比重不足10%,國內出口企業(外資企業除外)中擁有國內註冊商標的不到20%。②我國的知識產權基本法律體系存在局部缺失,有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強,需要完善和修改。③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管理部門很多,在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下,管理部門之間缺少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政策協調性差,管理越位和缺位現象並存。④知識產權保護達到中高收人國家水平。但知識產權執法水平不高,尚存在壹定程度的地方保護。⑤大部分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靈活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國際規則的能力,企業運用知識產權戰略的層次較低。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對策措施:
(1).著力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2).著力營造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環境氛圍。(3).切實加強國家層面知識產權宏觀戰略的對策研究。(4).加強建設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5).積極推進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6).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體系和知識產權統籌協調機制。 (7).大力促進專利技術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