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類型
自首可以分為猶豫自首和正常自首。壹些保險公司為了解決糾紛,提供協議退保的方式。
猶豫期投降
猶豫期退保是指被保險人在合同規定的猶豫期內退保。壹般保險公司規定被保險人收到保單後的十天為猶豫期。通常保險公司會在扣除制作成本後退還全額保費。
正常投降
超過猶豫期的退保視為正常退保。通常已獲得保險金的保單不得申請退保。正常退保壹般要求在壹定時間後,投保人可以申請終止,壽險公司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保單的現金價值是指在壽險合同終止或退保時可以返還的金額。
在長期壽險合同中,保險公司為了履行合同責任,通常需要交存壹定數額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原因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公司將按規定將已交存的責任準備金減去解約扣款後的余額返還給被保險人,該余額為保單的現金價值。
擴展數據:
投降特征
是指在保險單有效期內,合同任何壹方聲明(或要求)終止保險合同,註銷保險單的行為。壹般情況下,非人身保險定期保險單都有終止保險合同的條款,規定任何壹方在期滿前撤銷保險單的條件,以維護各自利益不因保險合同的繼續而受到損害。
退保後,應退還相應的保險費。如果保險單生效前退保,投保人原則上可以追回全部保險費,但保險人也有權收取最低保險費。保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按日計算,退還被保險人。
需要註意的事項
辦理退保時註意以下幾點:
有資格申請退保的人是被保險人。被保險人申請退保的,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明確表示退保金由誰領取。
若投保人申請退保,且合同生效滿兩年,保險公司在收到退保申請後,將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繳費不滿兩年的,保險人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之日止的保險費後,剩余部分退還投保人。
辦理退保時,退保人應提供以下文件:
(1)申請人的申請。被保險人要求退保的,應當提供投保人書面同意退保的證明;
(2)有效的保險合同和最後壹次賠付憑證;
(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
(4)委托他人的,提供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為維護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下列情況下不能辦理退保手續:(1)已發生傷殘醫療賠償的保單;(2)已達到存續期的保險單(投保人為防止投保人為自身利益損害被保險人利益而完成了給付義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