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股票往往是溢價發行,股票融資的實際成本低,募集的資金不用償還,所以沒有債務負擔。但發行股票程序復雜,準備時間長,還要公布公司財務狀況,受到諸多制約。此外,增發還導致股權稀釋,影響現有股東利益和公司控制權。
通常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比較方便,可以快速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信貸期限壹般較短,資金使用範圍往往受到嚴格限制,有時信貸還附帶某些附加條件。而且,在經營狀況不好的情況下,銀行往往不願意提供貸款。
相對而言,發債募集的資金期限較長,資金可以自由使用。而且購買債券的投資者無權幹涉企業的經營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從這個角度來說,發債在壹定程度上彌補了股票融資和向銀行借款的不足。所以,發債是很多企業非常願意選擇的融資方式。但債券融資也有其不足之處,主要是企業債券投資風險大,發行成本普遍高於銀行貸款,還本付息給公司造成沈重的財務負擔。企業通常會權衡這三種方式的利弊,然後選擇最合適的形式來籌集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