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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約的發展歷史?

目前中國有三種租賃公司,分別由三個不同的部門根據不同的規定進行審批。壹種是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2];另壹種是原外經貿部根據2006年9月頒布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批準成立的具有準金融機構性質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5438+0;而第三種是非金融機構的國內廠商租賃公司,作為壹般工商企業主管國內貿易局,以促進其產品銷售為目的掛靠於廠商。

所以存在以下問題:

(1)根據國務院授權和我國現行金融監管法規,所有金融業務只能由原中國人民銀行(現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批準的金融機構開展。壹般工商企業從事金融業務,會被相關法律法規界定為非法經營,其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融資租賃在我國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金融業務。因此,在允許原外經貿部和經貿委批準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時,存在業務合法性或部門間規定不協調的問題。

(2)由於原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租賃公司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各項監管指標嚴格,如註冊資本要達到5億元,對其資產負債率有詳細要求,如資本總額與風險資產的比例[3]、同壹承租人融資余額比例[4]、流動資金貸款[5]、長期投資[6]、租賃資產[7]和借入資金。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除資本[10]要求外,只要求資本總額與風險資產的比例[11]。

(3)業務範圍不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不僅可以從事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全部業務,還可以向承租人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投資、發行金融債券、金融機構借款、外匯貸款和同業拆借。對於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可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而國內其他租賃公司不受法律法規約束。從邏輯上講,他們沒有資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實際上也沒人監管)。

2、稅收政策不能適應租賃業的功能和特點。

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國稅務系統在支持租賃業發展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規定融資租賃業務可以對租賃物的租金收入與購買成本(包括利息支出)的差額征收5%的營業稅。又如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機器設備,可按照租賃期短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但最低不少於3年的原則確定折舊年限,並開征消費增值稅[10],但現行稅收政策仍不能適應租賃業的功能和特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稅收政策不明確。比如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加速設備折舊就不明確。2000年,國家財稅部門規定國產設備購買價款的40%可在當年新增所得稅中抵扣,但對承租人如何實施融資業務、出租人如何經營租賃業務沒有明確規定。同樣有購買國產設備可以退還增值稅的規定[13],不清楚該規定是否適用於企業或租賃公司購買國產設備進行租賃業務。再比如售後回租業務,這是企業變現現有資產、籌集資金最便捷的方式之壹,但我國稅務部門對這種交易如何征稅卻沒有明確規定。

(2)存在重復征稅和不公平征稅。長期以來,由於我國將租賃和融資租賃視為兩種完全不同的業務,融資租賃為金融業務,租賃業為服務業務,從事融資租賃的工商企業為提供貨物銷售,租賃業的營業稅規定非常不壹致。中外合資租賃公司按租賃收入與融資成本的差額(外幣部分)繳納5%的營業稅,融資租賃公司按已實現的租賃收入繳納5%的營業稅。上述兩類營業稅稅率在4月1998調整為8%,而國內租賃公司在租金總額(不扣除任何費用)的基礎上繳納5%的營業稅。2003年初,所有融資租賃將以租金收入減去融資成本為基礎[14],稅率為5%。租賃行業對所有租金收入征收5%的營業稅,這與那些中長期經營租賃的設備短期出租有明顯區別。但是和傳統租賃服務壹樣,營業稅是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的。因為增值稅沒有全部抵扣,租賃貨物的購買和租賃存在重復征稅。其他行業和業務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不適用營業稅,但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從增值稅的角度來看,我國目前正醞釀從生產轉向消費,在徹底轉型之前還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此外,目前我國內外資企業實行兩種不同的所得稅制度。統計顯示,近年來內資企業所得稅負擔率約為25%,而外資企業僅為13%。

3.租賃行業規模小,制度不完善。

壹方面,我國大部分生產企業商品庫存比例高,資金周轉率低,從生產到流通的全過程嚴重依賴銀行,而我國工業設備租賃和采購占設備投資的比例僅為1%左右。另壹方面,我國租賃機構少,類型單壹,專業化程度低,租賃產業鏈的形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具體表現為(1)由於空白法律法規的限制,廠商租賃公司基本從事傳統租賃業務,未能充分發揮廠商在租賃業務中的功能和作用。(2)我國租賃信息統計工作尚未開始,租賃信息不完整,研究無法深入開展。很多地方租賃公司信息不暢,業務難以深入。(3)缺乏與租賃業發展相關的擔保公司和租賃經紀公司。(4)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尚處於初級階段,租賃公司尚未形成完善的上下遊互補的租賃網絡。

於曉梅表示,現代租賃倡導“壹切都不重要,使用創造價值”的理念,而中國租賃行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社會意識的缺失。事實上,租賃涵蓋了所有行業,給企業帶來了許多好處,到處都是誘人的商機。

從生產企業的角度看,租賃是壹種創新的銷售形式,可以擴大企業的銷售;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租賃是解決融資問題的“金鑰匙”,既可以用很少的錢提前使用新設備,又可以增加企業的資金流。據央行測算,我國民間融資規模約為9500億元,可見企業需求之旺盛。

對於租賃公司來說,可謂商機無限。然而,由於缺乏認知,租賃業在中國的發展並不樂觀。在國外,60%以上的工程機械、飛機和船舶、各種車輛、醫療設備、通信和信息設備都是以租賃方式出售的。據2004年《世界租賃年報》統計,美國租賃業對GDP的貢獻率已超過30%,而中國僅為萬分之三。發達國家租賃業的市場滲透率(租賃占全部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達15% ~ 30%,而我國僅為1.5%左右。

但從其他行業的發展歷史來看,差距也蘊含著巨大的發展空間。據業內專家估計,如果按照中國入世承諾完全放開市場,國內租賃市場交易額有望達到萬億元,利潤空間接近千億元。現在是進入租賃行業,利用租賃業務的好時機。

中小企業可以熟練運用租賃業務

在紡織業發達的浙江紹興,當地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先進程度遠遠強於當地壹些國營工廠,與國外同類企業相比也毫不遜色,而且這些紡織企業70% ~ 80%的設備更新都是通過融資租賃實現的。這說明只要熟練運用租賃業務,中小企業也能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比如企業現金流不足,可以將現有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然後回租使用,可以盤活大量資金,優化資產結構。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租賃業務都適合中小企業。據租賃專家沙泉介紹,資金規模小、單獨使用設備價值高的中小企業,以及科技型企業和處於成長初期的企業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更適合開展租賃業務。租賃設備主要是大型電氣設備、機械加工設備、醫療設備、通訊設備、環保設備、飛機、教學科研設備等。

目前,國家對企業使用租賃業務也出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比如企業可以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租賃設備,可以提前折舊,省下壹筆稅。

用合同規範租賃風險

由於我國目前正在起草融資租賃法草案,沒有專門針對租賃行業的法律規範,導致行業發展混亂,相應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的租賃還款能力,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作為承租人,企業也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的風險。所以於曉梅認為,規避風險最根本的是融資租賃合同要規範。目前,俞所在的北京租賃行業協會正在做這項工作,第三屆中國租賃行業論壇將於6月下旬,65438+10月在北京召開,從政府層面推動國家的支持,從微觀層面規範企業間的租賃行為。此外,於曉梅還表示,租金返還擔保和保險也是租賃公司規避風險、補救風險損失的有效方式。

根據標的物所有權的不同,租賃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性租賃,後者更體現了現代租賃的特點,是當前租賃市場的主體。然而,日用品和辦公用品的租賃在中國也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如兒童玩具、家具、家用電器、辦公桌椅等。,並且已經開始越來越多地進入租賃領域。

其實美國人的消費觀念已經是“能租就租,不能租就買”。相比較而言,中國持這種觀點的家庭和公司還處於成長階段。隨著觀念的逐漸轉變,開壹家日用品、辦公用品的租賃公司是個不錯的選擇!

融資租賃是二戰後在美國產生的壹種新型金融工具。由於其在加速折舊、促進技術改造、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等方面的獨特優勢,在債務融資資本市場上已成為西方國家僅次於銀行貸款的第二大融資方式,占全球設備投資的20-30%。通過細分金融市場,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在金融市場中的地位和份額。

我國融資租賃業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主要提供融資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國內只有15,數量少,規模小。總資產不足200億元,在中國全國金融市場的份額非常有限。因為對其真實含義、市場前景、業務發展、監督管理、政策要求等存在諸多誤解。如果在夾縫中生存,不僅不能充分發揮其特色和優勢,還會導致壹些融資租賃機構業務發展停滯,生存困難。盡管如此,回顧我國改革開放後融資租賃對我國引進外資和技術設備改造的巨大推動作用,以及國外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仍然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在我國大有可為,是我國全國金融市場不可忽視的新生力量。在這股新生力量中,湧現出了像浙江租賃有限公司這樣經營業績良好、經營管理規範、發展勢頭良好的排頭兵。

浙江租賃公司的前身是中租浙江代理部,成立於1982。註冊資本僅為50萬人民幣,於9月1986更名為浙江租賃有限公司。到1999,65438+2月,公司增資擴股2.3億元,資產總額20億元,租賃設備投入60億元。浙江租賃有限公司在非銀行金融機構普遍感到經營困難的形勢下,把握融資租賃的內涵和發展趨勢,審時度勢,抓住機遇,從壹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發展成為資產規模近20億的融資租賃公司。發展初期,浙江租賃公司的業務呈現出以下鮮明特點:在業務發展方向上,以人民幣租賃為主,項目規模以“短、平、快”為主;在業務運作模式上,財稅合作是主要方式,存租三是主要方式;在經營對象上,以國產設備為主,以中小型鄉鎮企業為主。1999以來,浙江租賃公司充分發揮融資功能,積極配合政府財政政策,聯合融資近3億元發揮融資功能,積極配合政府財政政策,聯合融資近3億元支持城市公交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改變了財政資金傳統投資模式,提高了財政投資拉動社會投資的多重效應。浙江租賃公司總經理程東嶽總結,浙江租賃公司的模式主要是:面向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和進步,堅持租賃主業,與財稅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租賃稅收和金融杠桿的作用,業務方向從單壹的生產領域向高科技、通訊、公共設施等多個領域發展,逐步形成集融資、投資、經營、資本運作為壹體的現代租賃。追溯浙江租賃公司的發展軌跡,總結其經驗,發現浙江租賃模式對我們全面理解和把握融資租賃的真諦和發展方向,正確認識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啟示。

第壹,融資租賃要服務於國內市場需求。

1981,中國東方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在國內成立,引入融資租賃。當時租賃業只是在經濟相對落後的情況下,作為吸引外資和引進先進技術的壹種方式。是壹種新的信貸方式,是資金緊缺時銀行業務的補充;租賃被認為是壹定條件下的權益計劃,是對其他行業發展的輔助作用。租賃確實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結果,是中國學習世界先進經驗的產物。但浙江租賃模式充分說明,中國租賃業的發展必須堅持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租賃道路,服務國內市場需求,才有可能開創中國式的租賃業務。

浙江省的租賃業務最初主要是向位於北京的中國租賃公司學習。當時北京大部分租賃公司主要從事進口設備的國際租賃。吸收外資,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和技術是開展租賃業務的壹個主要方向。但浙江省在借鑒中國租賃公司先進經驗的同時,意識到自己並不具備北京的客觀條件。因此,浙江租賃公司沒有走吸引外資、發展外匯租賃的道路,而是根據浙江省鄉鎮企業相對發達的實際情況,在租賃項目的選擇上,主要側重於鄉鎮企業的設備技術改造;在租賃這個主題上,基本以國產設備為主;在租賃行業的發展方向上,我們將專註於人民幣租賃業務。大膽創造了適合當地情況和國內市場需求的合作租賃、押金壹租三、租賃代理等租賃經營模式。所謂押金壹租三,就是租賃企業拿出設備金額的三分之壹作為押金,租賃公司承擔60%左右的資金,實現融資租賃。目前這種模式正逐漸向三三制發展,即企業、租賃公司、銀行共同承擔三分之壹的資金。這種模式有效地加強了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理解與合作,控制了租賃業務的風險。正是由於浙江租賃公司的正確選擇和大膽創新,浙江省租賃市場得到了充分發展,租賃業務得到了大多數企業的認可和采用,為浙江省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第二,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有其獨特的優勢。

客觀地說,中國租賃業的致命弱點是不堅持租賃公司自己的主業,而從事高於銀行利率的貸款業務。浙江租賃模式充分證明了融資租賃公司的發展,必須堅持租賃業務,放棄租賃主業,所以租賃公司不會有優勢。租賃公司要想發揮應有的優勢,就要通過租賃發揮其他業務無法或不能發揮的作用。要通過租賃業獨特的優勢和作用,讓社會認識到租賃業的存在和必要性。

與銀行貸款相比,融資租賃有以下優點:1。融資租賃側重於中長期設備的融資,融資安排相對簡單。壹般以租賃設備本身作為抵押,不需要額外擔保或抵押。由於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相互分離的,財產所有權保證了出租人的安全。同時,融資租賃側重於對項目未來現金流的考察,對承租方的歷史資產負債要求不高,使得壹些在銀行沒有建立信用的創新型公司和中小企業可以獲得發展所需的中期設備融資。浙江租賃有限公司充分發揮這壹優勢,支持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推動部分企業發展成為國內知名大公司。比如浙江省著名的民營企業萬向集團,就是在與租賃業的緊密合作中發展起來的。萬向集團董事長陸不僅從融資租賃中獲益良多,也看到了融資租賃的巨大經濟效益,積極參與融資租賃的發展。2.加快企業設備更新速度,降低企業資產負債率。融資租賃不僅使承租人能夠在不完成資本積累的情況下購買設備,而且由於租賃期壹般比法定折舊期短,使采用這種融資方式的企業能夠加速折舊,促進技術進步。同時,融資租賃壹般不納入資產負債表,有效降低了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為企業根據需要進行其他融資提供了便利。3.資金用途明確。融資租賃中,出租人直接購買設備,資金用途明確,承租人不能將錢挪作他用,有助於項目按計劃完成。而且融資租賃比銀行貸款更靈活方便。從上面的比較可以看出,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有其獨特的優勢。這也是浙江租賃公司憑借其租賃主業,仍能在金融市場相對發達的浙江省占據壹席之地的重要原因。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引進和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1979 10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開展國際租賃業務。1981中國第壹家租賃公司——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於4月成立。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租賃業的業務範圍日益廣泛,租賃方式更加靈活、便捷和多樣化。租賃對象從小單機到成套設備,從新設備到二手物品,從各種交通工具到各種設施,租賃用戶遍布全國。截止1996年底,全國共有1(KM3)多家租賃公司,可分為四類。第壹類是主要經營範圍為金融業務和租賃業務的329家金融租賃公司(共65,438+06家),以及信托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兼營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二類是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和管理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目前,共有36家租賃公司,由國內金融機構、大型企業集團、外貿公司和國外大銀行投資設立,反映了這樣壹個事實。

“銀企”結合的特點是主要經營進口設備的租賃業務,即根據用戶需求從國外購買設備供國內使用。第三類是地方政府審批管理的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設立的租賃公司,1,000多家。第四類是原國內貿易部(現國內貿易局)批準管理的租賃市場,共有四家。

1995原國內貿易部根據李嵐清副總理“要發展商品市場中的租賃市場”的指示和“先易後難,逐步發展”的原則,有目的、有選擇地在元西、濟南、北京、沈陽四個城市進行試點。今年,上海投資6543.8+0.2億元建設上海黃金海岸租賃中心市場。

二,制約我國租賃業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

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經濟不發達,資本匱乏。對於特定的廠商和消費者來說,租賃比購買更經濟、更方便、更實惠、更有吸引力。雖然這為租賃業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但我國租賃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仍存在諸多制約因素。

1.消費觀念落後,信用基礎差,對租賃行業了解不夠。

在傳統觀念和生活方式的影響下,消費者只關註所有權而沒有消費品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觀念,“買的比租的多”。消費者和企業對租賃業的信任和依賴程度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關於租賃活動的各種媒體報道和宣傳極為少見,消費信貸尚未深入人心。這些認識和觀念上的局限,無形中削弱了租賃業發展的基礎。此外,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市場秩序混亂明顯,拖欠租金現象嚴重,信用較差。

2.管理混亂,法律法規不健全,租賃行業地位難以確立。

國家從未明確租賃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尤其是實物租賃業沒有得到相關行政部門的重視,租賃業被視為可有可無的行業,其重要性沒有得到認可。目前租賃行業存在多頭管理的情況,使得我國三種不同類型的租賃公司分別屬於三個不同的管理部門。難以制定統壹的政策,協調租賃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利於租賃業的政策支持。

3.稅收分散、不統壹,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

從我國租賃行業的發展歷程來看,政府對這壹行業缺乏必要而有力的支持,相關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夠。國家財政沒有給予租賃業必要的支持,銀行信貸資金中也沒有租賃業專項貸款,導致我國租賃業缺乏國內金融支持。三類租賃公司征收營業稅沒有統壹標準,稅基不統壹,租賃行業的墊稅現象嚴重影響了租賃行業的快速發展。

4.租賃業務範圍窄,檔次低,沒有經濟規模。

現有的租賃企業和租賃市場大多小而散,經營規模小,效益差。從各地政府批準管理的1,000多家租賃公司來看,1,995之前,租賃項目多為當地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對租賃企業的經營狀況比較熟悉,因此租金回收較好,壹般在85%以上,好於融資租賃和中外合資租賃。1995之後,由於稅收等原因,其經營狀況逐漸惡化,拖欠企業租金,導致大部分租賃企業陷入困境。

5.理論研究滯後,人才匱乏,發展後勁不足。

現代租賃業務作為壹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對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需要壹大批既懂經濟、管理、法律、金融、外貿知識,又懂租賃商品性能和技術的綜合性高素質人才。目前,我國租賃行業的管理人員大多沒有接受過必要的業務培訓,不具備系統的專業知識,使得人才缺乏的問題尤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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