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今年9月作出的(2020)京0115民初1782號判決,原告麥富森公司介紹,因需要在終端市場開展該產品線下的促銷活動,三元公司委托麥富森公司提供促銷員並按照三元公司的指令開展促銷活動。
根據三元公司要求,麥弗遜公司從2065438年5月12日至2065438年9月16日為三元公司提供相應服務,總工作量為490人次。根據雙方簽訂的《定期離線執行活動服務合同》的約定,雙方還約定了三元公司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但三元公司至今拖欠服務費。
此外,2065438+2008年5月中旬,三元公司計劃開展“三元北京奶酪印刷”宣傳活動,已通過招標選定麥弗遜公司作為項目服務商。根據三元公司的要求,本次活動的宣傳方式包括路演和迷妳秀。
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7月5日,麥弗遜公司根據三元公司的指示提供相應的服務,實際進行了37場迷妳秀和7場路演(其中市內4場,外地3場)。但是,三元公司已經無力支付任何服務費。
且在雙方已就“三元北京奶酪印”活動服務合同文本達成壹致的情況下,合同壹直延期。為了避免損失擴大,麥弗遜終止了後續服務的實施。
麥弗遜公司認為,三元公司違反雙方合同約定,在麥弗遜公司提供相應服務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服務費,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鑒於“三元北京奶酪印”活動的服務合同,雖然三元公司最終沒有蓋章,但雙方實際上就合同文本達成了壹致意見,並部分履行了合同。最終因三元公司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三元公司應支付麥佛森公司已實際履行的服務費並賠償麥佛森公司損失。
但被告三元公司認為,目前三元北京奶酪印刷的工程合同並未以書面形式正式簽訂,雙方也未就服務方式和金額達成壹致。我們不同意美佛森公司提供的蓋章服務發票,雙方壹直在協商,沒有就服務費達成壹致。
庭審中,麥弗遜公司提交了多份雙方工作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希望證明雙方壹直就三元北京筒子紗印花合同進行溝通且三元公司對合同條款無異議,雙方壹直就三元北京筒子紗印花項目進行溝通並實際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