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分公司資金分配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轉,合理調整商品結構,防止不合理的資金占用,增強分公司的綜合管理能力。
壹、分公司資金分配標準:
......
撥款金額每季度核定壹次。
月銷售規模是本季度預算銷售額的月平均值,但不包括國內銷售和退貨銷售。
分配的資金數額不包括會計報表中的累計損失和固定資產凈值。
分支機構總資本占用=資本分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新開分支機構和門店資本規模按預算銷售規模計算。
總部實際分配資金=分配資金+累計虧損+固定資產-實際投入資金。
二。分行資金調撥審批:
季度銷售預算目標由總裁批準,並報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專員備案。上述資助標準內的資金調整由資金管理中心主任批準。
新開分店和門店的預算銷售規模經營銷總監批準後,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超標準臨時調撥的追加資金,由營銷中心主任和財務中心主任審核,行長批準。
三。相關部門的職責:
(1)市場部:
負責監控分公司的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負責監控樣品商品的資金占用情況;負責供應商賬期和信用額度的協調;負責監控應收回扣的回收時間和應收時間;
(2)財務部:
負責分析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周轉率,並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根據標準扣除和收取應收的回扣和費用;負責監控銷售應收賬款;負責資金分配的統計、歸檔和分析。
(3)信息部:
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保證相關部門的信息需求;負責系統商品信息的正確性,確保市場部和財務部的監控;(4)總經理:
作為分公司的第壹責任人,負責資金的合理分配;負責分公司的預算,確保各項預算的完成;負責協調各責任部門,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獎懲條例:
如果分公司之間的貨物轉移在30天內沒有結算,財務部經理將處罰500元。
貸款及多余資金未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總部,每次罰款2000元。
其他相關規定參照財務內控制度執行。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的家用電器零售單位。
以上僅供參考!